《讀書並非為黃金---我的不讀書的經驗》(孙福熙)
中國人太把“讀書”看得嚴重,“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千鍾粟”的說法,先認讀書為苦不可耐,於是用黃金利祿來引誘,就是“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的意思。
本刊徵求我讀書的經驗,我不敢以讀書人自居(雖然讀書人的“書生氣”的壞處依然是很多,)我所能說的不是讀書的經驗,而是不讀書的經驗。
我三週歲以後就讀書,讀書這樣早,完全因為我幼年時太活潑,毀壞了許多東西的緣故。一直到十二歲,全是舊式灌注的教育,除了識字的成績以外,到現在是毫無益處。因為讀書沒有趣味的緣故,此後入學校,直至師範學校畢業為止,凡有書本的功課我都不大喜歡。所喜歡的是手工圖畫以及書本以外兼有實物的理化博物。再後則半工半讀或者整日工作而夜間自己讀書而已。
尤其是在法國的時候,因為經濟的能力是不能讀書的,所以,一方面分出時間去工作,一方面又節省讀書應有的一切工具與方法,欲讀書而不可得了。我沒有人教我法文,為了節省起見,不懂一句法文,就進美術學校學畫去了。自己看看法文書,弄出許多的錯誤。為了這個緣故,我的一點智識。都與事實有關,例如法文中的“蘭花”一字,是同學在公園中吿我的,所以至今聯想到這同學與公園,“延長”一字聯想下雨與房東老太婆,因為並不是從讀書得來,所以我沒有什麽字是可以聯想書本的。
這該是很大的恥辱。
不但如此:許多人是先讀了書,後來證之事實,驚歎古人深思明辦,於是豁然貫通的說一聲:“此誠所謂‘學於古訓乃有獲,監於成憲永無愆’也。”
而我則不然,我的肚皮裏沒有書,沒有把有系統的書本智識作為辦別事理的根據,每遇到事物上有疑問,只得亂翻書本來求解答而已。
我以為,中國人把讀書看得太苦亦太尊貴了,於是與世界事物脫離了關係。讀書與散步,踢球,看電影,遊山玩水,並不衝突,而且是互有補益(大學生天天進跳舞場未必有益,但偶然去一次,未必帶囘滿身的惡毒,這全在自己的處置如何耳。)
我覺得,一個法國人的走進圖書馆去,和簡直走進戲院電影場去是一樣的性質。星期或假日,不必工作的時候,法國人就要利用這一天時間,作有益身心之事。我不是說法國人愚笨,肯以讀書苦事視為看戲看電影一樣的快樂;我要說的是讀書得法的時候,與戲劇電影之啟發智識,涵養德性,陶冶情感的出之消遣性質者,完全是一樣的。
中國的電影太受美國影響的緣故,遊嬉的性質太多,學術的意味太少了。
反之,中國的讀書,或者可以說,學術的意味太多,而引動趣味太少,內容則平板陳腐,文字則枯燥生硬,雖有黃金利祿的引誘,天下儘有未用讀書作“敲門磚”而騙到了黃金與利祿者。
著書者與讀書者的態度都可以改變一下。
(《文化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