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鑑【卷第七】
◎秦紀二〔起閼逢閹茂,盡玄黓執徐,凡十九年〕

○始皇帝下

二十年甲戌,公元前二二七年

荊軻至咸陽,因王寵臣蒙嘉卑辭以求見,王大喜,朝服,設九賓而見之。荊軻奉圖以進于王,圖窮而匕首見,因把王袖而揕之;未至身,王驚起,袖絕。荊軻逐王,王環柱而走。群臣皆愕,卒起不意,盡失其度。而秦法,群臣侍殿上者不得操尺寸之兵,左右以手共搏之,且曰:王負劍!負劍,王遂拔以擊荊軻,斷其左股。荊軻廢,乃引匕首擿王,中銅柱。自知事不就,罵曰:事所以不成者,以欲生劫之,必得約契以報太子也!遂體解荊軻以徇。王于是大怒,益發兵詣趙,就王翦以伐燕,與燕師、代師戰于易水之西,大破之。

二十一年乙亥,公元前二二六年

冬,十月,王翦拔薊,燕王及太子率其精兵東保遼東,李信急追之。代王嘉遺燕王書,令殺太子丹以獻。丹匿衍水中,燕王使使斬丹,欲以獻王,王復進兵攻之。

王賁伐楚,取十馀城。王問于將軍李信曰:吾欲取荊,于將軍度用幾何人而足?李信曰:不過用二十萬。王以問王翦,王翦曰:非六十萬人不可。王曰:王將軍老矣,何怯也!遂使李信、蒙恬將二十萬人伐楚;王翦因謝病歸頻陽。

二十二年丙子,公元前二二五年

王賁伐魏,引河溝以灌大梁。三月,城壞。魏王假降,殺之,遂滅魏。

王使人謂安陵君曰:寡人欲以五百里地易安陵。安陵君曰:大王加惠,以大易小,甚幸。雖然,臣受地于魏之先王,愿終守之,弗敢易。王義而許之。

李信攻平輿,蒙恬攻寢,大破楚軍。信又攻鄢郢,破之,于是引兵而西,與蒙恬會城父,楚人因隨之,三日三夜不頓舍,大敗李信,入兩壁,殺七都尉;李信奔還。

王聞之,大怒,自至頻陽謝王翦曰:寡人不用將軍謀,李信果辱秦軍。將軍雖病,獨忍棄寡人乎!王翦謝病不能將,王曰:已矣,勿復言!王翦曰:必不得已用臣,非六十萬人不可!王曰:為聽將軍計耳。于是王翦將六十萬人伐楚。王送至霸上,王翦請美田宅甚眾。王曰:將軍行矣,何憂貧乎!王翦曰:為大王將,有功,終不得封侯,故及大王之向臣,以請田宅為子孫業耳。王大笑。王翦既行,至關,使使還請善田者五輩。或曰:將軍之乞貸亦已甚矣!王翦曰:不然。王怚中而不信人,今空國中之甲士而專委于我,我不多請田宅為子孫業以自堅,顧令王坐而疑我矣。

二十三年丁丑,公元前二二四年

王翦取陳以南至平輿。楚人聞王翦益軍而來,乃悉國中兵以御之;王翦堅壁不與戰。楚人數挑戰,終不出。王翦日休士洗沐,而善飲食,撫循之;親與士卒同食。久之,王翦使人問:軍中戲乎?對曰:方投石、超距。王翦曰:可用矣!楚既不得戰,乃引而東。王翦追之,令壯士擊,大破楚師,至蘄南,殺其將軍項燕,楚師遂敗走。王翦因乘勝略定城邑。

二十四年戊寅,公元前二二三年

王翦、蒙武虜楚王負芻,以其地置楚郡。

二十五年己卯,公元前二二二年

大興兵,使王賁攻遼東,虜燕王喜。

臣光曰:燕丹不勝一朝之忿以犯虎狼之秦,輕慮淺謀,挑怨速禍,使召公之廟不祀忽諸,罪孰大焉!而論者或謂之賢,豈不過哉!

夫為國家者,任官以才,立政以禮,懷民以仁,交鄰以信。是以官得其人,政得其節,百姓懷其德,四鄰親其義。夫如是,則國家安如磐石,熾如焱火。觸之者碎,犯之者焦,雖有強暴之國,尚何足畏哉!丹釋此不為,顧以萬乘之國,決匹夫之怒,逞盜賊之謀,功隳身戮,社稷為墟,不亦悲哉!

夫其膝行、蒲伏,非恭也;復言、重諾,非信也;糜金、散玉,非惠也;刎首、決腹,非勇也。要之,謀不遠而動不義,其楚白公勝之流乎!

荊軻懷其豢養之私,不顧七族,欲以尺八匕首強燕而弱秦,不亦愚乎!故揚子論之,以要離為蛛蝥之靡,聶政為壯士之靡,荊軻為刺客之靡,皆不可謂之義。又曰:荊軻,君子盜諸!善哉!

王賁攻代,虜代王嘉。

王翦悉定荊江南地,降百越之君,置會稽郡。

五月,天下大酺。

初,齊君王后賢,事秦謹,與諸侯信;齊亦東邊海上。秦日夜攻三晉、燕、楚,五國各自救,以故齊王建立四十馀年不受兵。及君王后且死,戒王建曰:群臣之可用者某。王曰:請書之。君王后曰:善!王取筆牘受言,君王后曰;老婦已忘矣。君王后死,后勝相齊,多受秦間金。賓客入秦,秦又多與金。客皆為反間,勸王朝秦,不修攻戰之備,不助五國攻秦,秦以故得滅五國。

齊王將入朝,雍門司馬前曰:所為立王者,為社稷耶,為王耶?王曰:為社稷。司馬曰:為社稷立王,王何以去社稷而入秦?齊王還車而反。

即墨大夫聞之,見齊王曰:齊地方四千里,帶甲數百萬。夫三晉大夫皆不便秦,而在阿、鄄之間者百數;王收而與之百萬人之眾,使收三晉之故地,即臨晉之關可以入矣。鄢郢大夫不欲為秦,而在城南下者百數,王收而與之百萬之師,使收楚故地,即武關可以入矣。如此,則齊威可立,秦國可亡,豈特保其國家而已哉!齊王不聽。

二十六年庚辰,公元前二二一年

王賁自燕南攻齊,猝入臨淄,民莫敢格者。秦使人誘齊王,約封以五百里之地。齊王遂降,秦遷之共,處之松柏之間,餓而死。齊人怨王建不早與諸侯合從,聽奸人賓客以亡其國,歌之曰:松耶,柏耶,住建共者客耶!疾建用客之不詳也。

臣光曰:從衡之說雖反覆百端,然大要合從者,六國之利也。昔先王建萬國,親諸侯,使之朝聘以相交,饗宴以相樂,會盟以相結者,無他,欲其同心戮力以保國家也。向使六國能以信義相親,則秦雖強暴,安得而亡之哉!夫三晉者,齊、楚之藩蔽;齊、楚者,三晉之根柢;形勢相資,表里相依。故以三晉而攻齊、楚,自絕其根柢也;以齊、楚而攻三晉,自撤其藩蔽也。安有撤其藩蔽以媚盜,曰盜將愛我而不攻,豈不悖哉!

王初并天下,自以為德兼三皇,功過五帝,乃更號曰皇帝,命為制,令為詔,自稱曰朕。追尊莊襄王為太上皇。制曰:死而以行為謚,則是子議父,臣議君也,甚無謂。自今以來,除謚法。朕為始皇帝,后世以計數,二世、三世至于萬世,傳之無窮。

初,齊威、宣之時,鄒衍論著終始五德之運;及始皇并天下,齊人奏之。始皇采用其說,以為周得火德,秦代周,從所不勝,為水德。始改年,朝賀皆自十月朔;衣服、旌旄、節旗皆尚黑,數以六為紀。

丞相綰等言:燕、齊、荊地遠,不為置王,無以鎮之。請立諸子。始皇下其議。廷尉斯曰: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眾,然后屬疏遠,相攻擊如仇讎,周天子弗能禁止。今海內賴陛下神靈一統,皆為郡、縣,諸子功臣以公賦稅重賞賜之,甚足易制,天下無異意,則安寧之術也。置諸侯不便。始皇曰:天下共苦戰斗不休,以有侯王。賴宗廟,天下初定,又復立國,是樹兵也;而求其寧息,豈不難哉!廷尉議是。

分天下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監。

收天下兵聚咸陽,銷以為鍾鐻、金人十二,重各千石,置宮廷中。一法度、衡、石、丈尺。徙天下豪杰于咸陽十二萬戶。

諸廟及章臺、上林皆在渭南。每破諸侯,寫放其宮室,作之咸陽北阪上,南臨渭,自雍門以東至涇、渭,殿屋、復道、周閣相屬,所得諸侯美人、鐘鼓以充入之。

二十七年辛巳,公元前二二零年

始皇巡隴西、北地,至雞頭山,過回中焉。作信宮渭南,已,更命曰極廟。自極廟道通驪山,作甘泉前殿,筑甬道自咸陽屬之,治馳道于天下。

二十八年壬午,公元前二一九年

始皇東行郡、縣,上鄒嶧山,立石頌功業。于是召集魯儒生七十人,至泰山下,議封禪。諸儒或曰:古者封禪,為蒲車,惡傷山之土石、草木;掃地而祭,席用菹秸。議各乖異。始皇以其難施用,由此絀儒生。而遂除車道,上自太山陽至顛,立石頌德;從陰道下,禪于梁父。其禮頗采太祝之祀雍上帝所用,而封藏皆秘之,世不得而記也。

于是始皇遂東游海上,行禮祠名山、大川及八神。始皇南登瑯邪,大樂之,留三月,作瑯邪臺,立石頌德,明得意。

初,燕人宋毋忌、羨門子高之徒稱有仙道、形解銷化之術,燕、齊迂怪之士皆爭傳習之。自齊威王、宣王、燕昭王皆信其言,使人入海求蓬萊、方丈、瀛洲,云此三神山在勃海中,去人不遠。患且至,則風引舡去。嘗有至者,諸仙人及不死之藥皆在焉。及始皇至海上,諸方士齊人徐巿等爭上書言之,請得齊戒與童男女求之。于是遣徐巿發童男女數千人入海求之。舡交海中,皆以風解,曰:未能至,望見之焉。

始皇還,過彭城,齋戒禱祠,欲出周鼎泗水,使千人沒水求之,弗得。乃西南渡淮水,之衡山、南郡。浮江至湘山祠,逢大風,幾不能渡。上問博士曰:湘君何神?對曰:聞之:堯女,舜之妻,葬此。始皇大怒,使刑徒三千人皆伐湘山樹,赭其山。遂自南郡由關武歸。

初,韓人張良,其父、祖以上五世相韓。及韓亡,良散千金之產,欲為韓報仇。

二十九年癸未,公元前二一八年

始皇東游,至陽武博浪沙中,張良令力士操鐵椎狙擊始皇,誤中副車。始皇驚,求,弗得;令天下大索十日。

始皇遂登之罘,刻石;旋,之瑯邪,道上黨入。

三十一年乙酉,公元前二一六年

使黔首自實田。

三十二年丙戌,公元前二一五年

始皇之碣石,使燕人盧生求羨門,刻碣石門。壞城郭,決通堤坊。始皇巡北邊,從上郡入。盧生使入海還,因奏『錄圖書』曰:亡秦者胡也。始皇乃遣將軍蒙恬發兵三十萬人,北伐匈奴。

三十三年丁亥,公元前二一四年

發諸嘗逋亡人、贅婿、賈人為兵,略取南越陸梁地,置桂林、南海、象郡;以謫徙民五十萬人戍五嶺,與越雜處。

蒙恬斥逐匈奴,收河南地為四十四縣。筑長城,因地形,用制險塞。起臨洮至遼東,延袤萬馀里。于是渡河,據陽山,逶迤而北。暴師于外十馀年。蒙恬常居上郡統治之,威振匈奴。

三十四年戊子,公元前二一三年

謫治獄吏不直及覆獄故、失者,筑長城及處南越地。

丞相李斯上書曰:異時諸侯并爭,厚招游學。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當家則力農工,士則學習法令。今諸生不師今而學古,以非當世,惑亂黔首,相與非法教。人聞令下,則各以其學議之,入則心非,出則巷議,夸主以為名,異趣以為高,率群下以造謗。如此弗禁,則主勢降乎上,黨與成乎下。禁之便!臣請史官非秦記皆燒之;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有藏『詩』、『書』、百家語者,皆詣守、尉雜燒之。有敢偶語『詩』、『書』,棄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見知不舉,與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燒,黔為城旦。所不去者,醫藥、卜筮、種樹之書。若欲有學法令,以吏為師。制曰:可。

魏人陳馀謂孔鮒曰:秦將滅先王之籍,而子為書籍之主,其危哉!子魚曰:吾為無用之學,知吾者惟友。秦非吾友,吾何危哉!吾將藏之以待其求;求至,無患矣。

三十五年己丑,公元前二一二年

使蒙恬除直道,道九原,抵云陽,塹山堙谷千八百里,數年不就。

始皇以為咸陽人多,先王之宮廷小,乃營作朝宮渭南上林苑中,先作前殿阿房,東西五百步,南北五十丈,上可以坐萬人,下可以建五丈旗,周馳為閣道,自殿下直抵南山,表南山之顛以為闕。為複道,自阿房渡渭,屬之咸陽,以象天極閣道、絕漢抵營室也。隱宮、徒刑者七十馀萬人,乃分作阿房宮或作驪山。發北山石槨,寫蜀、荊地材,皆至;關中計宮三百,關外四百馀。于是立石東海上朐界中,以為秦東門。因徙三萬家驪邑,五萬家云陽,皆復不事十歲。

盧生說始皇曰:方中:人主時為微行以辟惡鬼。惡鬼辟,真人至。愿上所居宮毋令人知,然后不死之藥殆可得也。始皇曰:吾慕真人。自謂真人,不稱朕。乃令咸陽之旁二百里內宮觀二百七十,複道、甬道相連,帷帳、鐘鼓、美人充之,各案署不移徙。行所幸,有言其處者,罪死。始皇幸梁山宮,從山上見丞相車騎眾,弗善也。中人或告丞相,丞相后損車騎。始皇怒曰:此中人泄吾語!案問,莫服,捕時在旁者,盡殺之。自是后,莫知行之所在。群臣受決事者,悉于咸陽宮。

侯生、盧生相與譏議始皇,因亡去。始皇聞之,大怒曰:盧生等,吾尊賜之甚厚,今乃誹謗我!諸生在咸陽者,吾使人廉問,或為妖言以亂黔首。于是御史悉案問諸生。諸生傳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馀人,皆坑之咸陽,使天下知之,以懲后;益發謫徙邊。始皇長子扶蘇諫曰:諸生皆誦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繩之,臣恐天下不安。始皇怒,使扶蘇北監蒙恬軍于上郡。

三十六年庚寅,公元前二一一年

有隕石于東郡。或刻其石曰:始皇死而地分。始后使御史逐問,莫服;盡取石旁居人誅之,燔其石。

遷河北榆中三萬家;賜爵一級。

三十七年辛卯,公元前二一零年

冬,十月,癸丑,始皇出游;左丞相斯從,右丞相去疾守。始皇二十馀子,少子胡亥最愛,請從;上許之。

十一月,行至云夢,望祀虞舜于九疑山。浮江下,觀藉柯,渡海渚,過丹楊,至錢唐,臨浙江。水波惡,乃西百二十里,從峽中渡。上會稽,祭大禹,望于南海;立石頌德。還,過吳,從江乘渡。并海上,北至瑯邪、罘。見巨魚,射殺之。遂并海西,至平原津而病。

始皇惡言死,群臣莫敢言死事。病益甚,乃令中軍府令行符璽事趙高為書賜扶蘇曰:與喪,會咸陽而葬。書已封,在趙高所,未付使者。秋,七月,丙寅,始皇崩于沙丘平臺。丞相斯為上崩在外,恐諸公子及天下有變,乃秘之不發喪,棺載辒涼車中,故幸宦者驂乘。所至,上食、百官奏事如故,宦者輒從車中可其奏事。獨胡亥、趙高及幸宦者五六人知之。

初,始皇尊寵蒙氏,信任之。蒙恬任在外將,蒙毅常居中參謀議,名為忠信,故雖諸將相莫敢與之爭。趙高者,生而隱宮,始皇聞其強力,通于獄法,舉以為中車府令,使教胡亥決獄,胡亥幸之。趙高有罪,始皇使蒙毅治之;毅當高法應死。始皇以高敏于事,赦之,復其官。趙高既雅得幸于胡亥,又怨蒙氏,乃說胡亥,請詐以始皇命誅扶蘇而立胡亥為太子。胡亥然其計。趙高曰:不與丞相謀,恐事不能成。乃見丞相斯曰:上賜長子書及符璽,皆在胡亥所。定太子,在君侯與高之口耳。事將何如?斯曰:安得亡國之言!此非人臣所當議也!高曰:君侯材能、謀慮、功高、無怨、長子信之,此五者皆孰與蒙恬?斯曰:不及也。高曰:然則長子即位,必用蒙恬為丞相,君侯終不懷通侯之印歸鄉里明矣!胡亥慈仁篤厚,可以為嗣。愿君審計而定之!丞相斯以為然,乃相與謀,詐為受始皇詔,立胡亥為太子。更為書賜扶蘇,數以不能辟地立功,士卒多耗,反數上書,直言誹謗,日夜怨望不得罷歸為太子,將軍恬不矯正,知其謀,皆賜死,以兵屬裨將王離。

扶蘇發書,泣,入內舍,欲自殺。蒙恬曰:陛下居外,未立太子;使臣將三十萬眾守邊,公子為監,此天下重任也。今一使者來,即自殺,安知其非詐!復請而后死,未暮也。使者數趣之。扶蘇謂蒙恬曰:父賜子死,尚安復請!即自殺。蒙恬不肯死,使者以屬吏,系諸陽周。更置李斯舍人為護軍,還報。胡亥已聞扶蘇死,即欲釋蒙恬。會蒙毅為始皇出禱山川,還至。趙高言于胡亥曰:先帝欲舉賢立太子久矣,而毅諫以為不可,不若誅之!乃系諸代。遂從井陘抵九原。會暑,辒車臭,乃詔從官令車載一石鮑魚以亂之。從直道至咸陽,發喪。太子胡亥襲位。

九月,葬始皇于驪山,下錮三泉;奇器珍怪,徙藏滿之。令匠作機弩,有穿近者輒射之。以水銀為百川、江河、大海,機相灌輸。上具天文,下具地理。后宮無子者,皆令從死。葬既已下,或言工匠為機藏,皆知之,藏重即泄。大事盡,閉之墓中。

二世欲誅蒙恬兄弟。二世兄子子嬰諫曰:趙王遷殺李牧而用顏聚,齊王建殺其故世忠臣而用后勝,卒皆亡國。蒙氏,秦之大臣謀士也,而陛下欲一旦棄去之。誅殺忠臣而立無節行之人,是內使群臣不相信,而外使斗士之意離也。二世弗聽,遂殺蒙毅及內史恬。恬曰:自吾先人及至子孫,積功信于秦三世矣。今臣將兵三十馀萬,身雖囚系,其勢足以倍畔。然自知必死而守義者,不敢辱先人之教,以不忘先帝也。乃吞藥自殺。

揚子『法言』曰:或問:蒙恬忠而被誅,忠奚可為也?曰:壍山,堙谷,起臨洮,擊遼水,力不足而尸有馀,忠不足相也。

臣光曰:秦始皇方毒天下而蒙恬為之使,恬不仁不知矣。然恬明于為人臣之義,雖無罪見誅,能守死不貳,斯亦足稱也。

○二世皇帝上

△元年壬辰,公元前二零九年

冬,十月,戊寅,大赦。

春,二世東行郡縣,李斯從;到碣石,并海,南至會稽;而盡刻始皇所立刻石,旁著大臣從者名,以章先帝成功盛德而還。

夏,四月,二世至咸陽,謂趙高曰:夫人生居世間也,譬猶騁六驥過決隙也。吾既已臨天下矣,欲悉耳目之所好,窮心志之所樂,以終吾年壽,可乎?高曰:此賢主之所能行,而昏亂主之所禁也。雖然,有所未可。臣請言之:夫沙丘之謀,諸公子及大臣皆疑焉;而諸公子盡帝兄,大臣又先帝之所置也。今陛下初立,此其屬意怏怏皆不服,恐為變。臣戰戰栗栗,唯恐不終,陛下安得為此樂乎!二世曰:為之奈何?趙高曰:陛下嚴法而刻刑,令有罪者相坐,誅滅大臣及宗室;然后收舉遺民,貧者富之,賤者貴之。盡除去先帝之故臣,更置陛下之所親信者,此則陰德歸陛下,害除而奸謀塞,群臣莫不被潤澤,蒙厚德,陛下則高枕肆志寵樂矣。計莫出于此。二世然之。乃更為法律,務益刻深,大臣、諸公子有罪,輒下高令鞠治之。于是公子十二人僇死咸陽市,十公主矺死于杜,財物入于縣官,相連逮者不可勝數。

公子將閭昆弟三人囚于內宮,議其罪獨后。二世使使令將閭曰:公子不臣,罪當死!吏致法焉。將閭曰:闕廷之禮,吾未嘗敢不從賓贊也,廊廟之位,吾未嘗敢失節也,受命應對,吾未嘗敢失辭也,何謂不臣?愿聞罪而死!使者曰:臣不得與謀,奉書從事。將閭乃仰天大呼天者三,曰:吾無罪!昆弟三人皆流涕,拔劍自殺。宗室振恐。公子高欲奔,恐收族,乃上書曰:先帝無恙時,臣入則賜食,出則乘輿,御府之衣,臣得賜之,中廄之寶馬,臣得賜之。臣當從死而不能,為人子不孝,為人臣不忠。不孝不忠者,無名以立于世,臣請從死,愿葬驪山之足。唯上幸哀憐之!書上,二世大說,召趙高而示之,曰:此可謂急乎?趙高曰:人臣當憂死而不暇,何變之得謀!二世可其書,賜錢十萬以葬。

復作阿房宮。盡征材士五萬人為屯衛咸陽,令教射。狗馬禽獸當食者多,度不足,下調郡縣,轉輸菽粟、芻稿。皆令自赍糧食;咸陽三百里內不得食其谷。

秋,七月,陽城人陳勝、陽夏人吳廣起兵于蘄。是時,發閭左戍漁陽,九百人屯大澤鄉,陳勝、吳廣皆為屯長。會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皆斬。陳勝、吳廣因天下之愁怨,乃殺將尉,召令徒屬曰;公等皆失期當斬,假令毋斬,而戍死者固什六七。且壯士不死則已,死則舉大名耳!王侯將相寧有種乎!眾皆從之。乃詐稱公子扶蘇、項燕,為壇而盟,稱大楚;陳勝自立為將軍,吳廣為都尉。攻大澤鄉,拔之。收而攻蘄,蘄下。乃令符離人葛嬰將兵徇蘄以東,攻铚、酂、苦、柘、譙,皆下之。行收兵,比至陳,車六七百乘,騎千馀,卒數萬人。攻陳,陳守、尉皆不在,獨守丞與戰譙門中,不勝;守丞死,陳勝乃入據陳。

初,大梁人張耳、陳馀相與為刎頸交。秦滅魏,聞二人魏之名士,重賞購求之。張耳、陳馀乃變名姓,俱之陳,為里監門以自食。里吏嘗以過笞陳馀,陳馀欲起,張耳躡之,使受笞。吏去,張耳乃引陳馀之桑下,數之曰:始吾與公言何如?今見小辱而欲死一吏乎!陳馀謝之。陳涉既入陳,張耳、陳馀詣門上謁。陳涉素聞其賢,大喜。陳中豪杰父老請立涉為楚王,涉以問張耳、陳馀。耳、馀對曰:秦為無道,滅人社稷,暴虐百姓。將軍出萬死之計,為天下除殘也。今始至陳而王之,示天下私。愿將軍毋王,急引兵而西。遣人立六國后,自為樹黨,為秦益敵。敵多則力分,與眾則兵強。如此,則野無交兵,縣無守城,誅暴秦,據咸陽,以令諸侯。諸侯亡而得立,以德服之,如此則帝業成矣。今獨王陳,恐天下懈也。陳涉不聽,遂自立為王,號張楚。

當是時,諸郡縣苦秦法,爭殺長吏以應涉。謁者使從東方來,以反者聞。二世怒,下之吏。后使者至,上問之,對曰:群盜鼠竊狗偷,郡守、尉方逐捕,今盡得,不足憂也。上悅。

陳王以吳叔為假王,監諸將以西擊滎陽。

張耳、陳馀復說陳王,請奇兵北略趙地。于是陳王以故所善陳人武臣為將軍,邵騷為護軍,以張耳、陳馀為左、右校尉,予卒三千人,徇趙。

陳王又令汝陰人鄧宗徇九江郡。當此時,楚兵數千人為聚者不可勝數。

葛嬰至東城,立襄強為楚王。聞陳王已立,因殺襄強還報。陳王誅殺葛嬰。

陳王令魏人周市北徇魏地。以上蔡人房君蔡賜為上柱國。

陳王聞周文,陳之賢人也,習兵,乃與之將軍印,使西擊秦。

武臣等從白馬渡河,至諸縣,說其豪杰,豪杰皆應之。乃行收兵,得數萬人。號武臣為武信君。下趙十馀城。馀皆城守。乃引兵東北擊范陽。范陽蒯徹說武信君曰:足下必將戰勝而后略地,攻得然后下城,臣竊以為過矣。誠聽臣之計,可不攻而降城,不戰而略地,傳檄而千里定,可乎?武信君曰:何謂也?徹曰:范陽令徐公,畏死而貪,欲先天下降。君若以為秦所置吏,誅殺如前十城,則邊地之城皆為金城、湯池,不可攻也。君若赍臣侯印以授范陽令,使乘朱輪華轂,驅馳燕、趙之郊,即燕、趙城可毋戰而降矣。武信君曰:善!以車百乘、騎二百、侯印迎徐公。燕、趙聞之,不戰以城下者三十馀城。

陳王既遣周章,以秦政之亂,有輕秦之意,不復設備。博士孔鮒諫曰:臣聞兵法:'不恃敵之不我攻,恃吾不可攻。'今王恃敵而不自恃,若跌而不振,悔之無及也。陳王曰:寡人之軍,先生無累焉。

周文行收兵至關,車千乘,卒數十萬至戲,軍焉。二世乃大驚,與群臣謀曰:奈何?少府章邯曰:盜已至,眾強,今發近縣,不及矣。驪山徒多,請赦之,授兵以擊之。二世乃大赦天下,使章邯免驪山徒、人奴產子,悉發以擊楚軍,大敗之。周文走。

張耳、陳馀至邯鄲,聞周章卻,又聞諸將為陳王徇地還者多以讒毀得罪誅,乃說武信君令自王。八月,武信君自立為趙王,以陳馀為大將軍,張耳為右丞相,邵騷為左丞相;使人報陳王。陳王大怒,欲盡族武信君等家而發兵擊趙。相國房君諫曰:秦未亡而誅武信君等家,此生一秦也;不如因而賀之,使急引兵西擊秦。陳王然之,從其計,徙系武信君等家宮中,封張耳子敖為成都君,使使者賀趙,令趣發兵西入關。張耳、陳馀說趙王曰:王王趙,非楚意,特以計賀王。楚已滅秦,必加兵于趙。愿王毋西兵,北徇燕、代,南收河內以自廣。趙南據大河,北有燕、代,楚雖勝秦,必不敢制趙;不勝秦,必重趙。趙乘秦、楚之敝,可以得志于天下。趙王以為然,因不西兵,而使韓廣略燕,李良略常山,張黡略上黨。

九月,沛人劉邦起兵于沛,下相人項梁起兵于吳,狄人田儋起兵于齊。

劉邦,字季,為人隆準、龍顏,左股有七十二黑子。愛人喜施,意豁如也。常有大度,不事家人生產作業。初為泗上亭長,單父人呂公,好相人,見季狀貌,奇之,以女妻之。

既而季以亭長為縣送徒驪山,徒多道亡。自度比至皆亡之,到豐西澤中亭,止飲,夜,乃解縱所送徒曰:公等皆去,吾亦從此逝矣!徒中壯士愿從者十馀人。

劉季被酒,夜徑澤中,有大蛇當徑,季拔劍斬蛇。有老嫗哭曰:吾子,白帝子也,化為蛇,當道。今赤帝子殺之!因忽不見。劉季亡匿于芒、碭山澤巖石之間,數有奇怪;沛中子弟聞之,多欲附者。

及陳涉起,沛令欲以沛應之。掾、主吏蕭何、曹參曰:君為秦吏,今欲背之,率沛子弟,恐不聽。愿君召諸亡在外者,可得數百人,因劫眾,眾不敢不聽。乃令樊噲召劉季。劉季之眾已數十百人矣。沛令后悔,恐其有變,乃閉城城守,欲誅蕭、曹。蕭、曹恐,逾城保劉季。劉季乃書帛射城上,遺沛父老,為陳利害。父老乃率子弟共殺沛令,開門迎劉季,立以為沛公。蕭、曹等為收沛子弟,得二三千人,以應諸侯。

項梁者,楚將項燕子也,嘗殺人,與兄子籍避仇吳中。吳中賢士大夫皆出其下。籍少時學書,不成,去;學劍,又不成。項梁怒之。籍曰:書,足以記名姓而已!劍,一人敵,不足學。學萬人敵!于是項梁乃教籍兵法,籍大喜;略知其意,又不肯竟學。籍長八尺馀,力能扛鼎,才器過人。會稽守殷通聞陳涉起,欲發兵以應涉,使項梁及桓楚將。是時,桓楚亡在澤中。梁曰:桓楚亡,人莫知其處,獨籍知之耳。梁乃出誡籍持劍居外,復入,與守坐,曰:請召籍,使受命召桓楚。守曰:諾。梁召籍入。須臾,梁眴籍曰可行矣!于是籍遂拔劍斬守頭。項梁持守頭,佩其印綬。門下大驚,擾亂。籍所擊殺數十百人,一府中皆懾伏,莫敢起。梁乃召故所知豪吏,諭以所為起大事,遂舉吳中兵,使人收下縣,得精兵八千人。梁為會稽守,籍為裨將,徇下縣。籍是時年二十四。

田儋者,故齊王族也。儋從弟榮,榮弟橫,皆豪健,宗強,能得人。周市徇地至狄,狄城守。田儋詳為縛其奴,從少年之廷,欲謁殺奴,見狄令,因擊殺令,而召豪吏子弟曰:諸侯皆反秦自立。齊,古之建國也;儋,田氏,當王!遂自立為齊王,發兵以擊周市。周市軍還去。田儋率兵東略定齊地。韓廣將兵北徇燕,燕地豪杰欲共立廣為燕王。廣曰:廣母在趙,不可!燕人曰:趙方西憂秦,南憂楚,其力不能禁我。且以楚之強,不敢害趙王將相之家,趙獨安敢害將軍家乎!韓廣乃自立為燕王。居數月,趙奉燕王母家屬歸之。

趙王與張耳、陳馀北略地燕界,趙王間出,為燕軍所得,燕囚之,欲求割地;使者往請,燕輒殺之。有廝養卒走燕壁,見燕將曰:君知張耳、陳馀何欲?曰:欲得其王耳。趙養卒笑曰:君未知此兩人所欲也。夫武臣、張耳、陳馀,杖馬棰下趙數十城,此亦各欲南面而王,豈欲為將相終已邪?顧其勢初定,未敢參分而王,且以少長先立武臣為王,以持趙心。今趙地已服,此兩人亦欲分趙而王,時未可耳。今君乃囚趙王,此兩人名為求趙王,實欲燕殺之,此兩人分趙自立。夫以一趙尚易燕,況以兩賢王左提右挈而責殺王之罪?滅燕易矣!燕將乃歸趙王,養卒為御而歸。

周市自狄還,至魏地,欲立故魏公子寧陵君咎為王。咎在陳,不得之魏。魏地已定,諸侯皆欲立周市為魏王。市曰:天下昏亂,忠臣乃見。今天下共畔秦,其義必立魏王后乃可。諸侯固請立市,市終辭不受;迎魏咎于陳,五反,陳王乃遣之,立咎為魏王,市為魏相。

是歲,二世廢衛君角為庶人,衛絕祀。

『資治通鑒』 宋·司馬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