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 商品经济,还是产品经济?

  如果不讲清背景,很多人不知道“商品经济”这个提法为什么会在中国一度成为政治斗争的焦点。事情还得从马克思说起。

  马克思主义认为,资本主义最根本的问题是生产的社会化和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要解决这个矛盾,就得消灭私有制。

  共产党人可以用一句话把自己的理论概括起来:消灭私有制。(《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265页)

  消灭了私有制以后怎么办呢?消灭商品生产,实行计划经济。马克思主义认为,在生产资料私人占有的情况下,生产是盲目的,无政府的。这就不可能自觉地实现各个产业之间、各种产品之间所需要的比例关系。只有通过周期性的经济危机才能达到平衡。消灭私有制以后人们就可以自觉地进行计划,自觉地保持比例关系,经济危机就会消除。

  一旦社会占有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将被消除,而产品对生产者的统治也将随之消除。

  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组织所代替。(《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441页)

  马克思主义认为,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以后,就可以取消商品生产,不需要价值规律来配置资源,而是实行全面的经济计划。

  日常的经验就直接显示出这件产品平均需要多少数量的社会劳动……因此,在上述前提下社会也无须给产品规定价值。……各种消费品的效用(它们被相互衡量并和制造它们所必需的劳动量相比较)最后决定这一计划。人们可以非常简单地处理这一切,不需要著名的“价值”插手其间。(同上书,第348页)

  这样,“全部国家经济机构将变成一架大机器,变成几万万人遵照一个指令工作的大机器”。没有计划经济,“社会主义就无从设想”。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的主要标志。

  在马克思经典作家那里,商品经济一直是共产主义的异端。马克思列宁主义认为,商品经济既是资本主义的产物,又是产生资本主义的土壤。在社会主义阶段虽然不能消灭它,但要限制它,一旦条件具备,最终还是要消灭它。在“文化大革命”中,毛泽东对商品经济的否定更加强烈。商品经济是社会主义圣殿里一个心怀叵测的“异教徒”。不赶走这个“异教徒”,社会主义圣殿就纯洁不了。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只能有“产品”(没有“著名的‘价值’插手其间”),不能有“商品”。“产品”是计划调拨的,“商品”是按价值交换的。但是,社会主义在实践中,由于没有商品交换行不通,所以从斯大林到毛泽东,承认“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存在,但不承认“商品经济”。这是因为,前者只是一种经济现象,而后者是一种经济性质。所以,坚持“商品经济”不仅是经济问题,更重要的是政治问题。要不要“商品经济”的争论就成了政治斗争。

  1979年4月,近400名经济学家在无锡市举行了半个月的大讨论。讨论的题目是“社会主义经济中的价值规律问题”。这是一次盛会。中国的第一流经济学家,诸如孙冶方、薛暮桥、骆耕漠等都参加了。为了准备这次会议,在半年之内召开了几十次不同规模的价值规律讨论会。

  这次讨论会几乎接触到在以后十几年经济改革中遇到的一切重大问题:中国的社会主义经济是计划经济还是商品经济;在社会主义经济中计划和市场是一种什么关系;国营企业是不是商品生产者;社会主义经济中价格是怎么形成的,等等。

  建国以来,由于实践上不可能消灭商品经济,而商品经济的运行规律--价值规律,在理论上又受到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的约束。因此,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价值规律的地位和作用,一直是经济理论界争论不休的问题。

  从1956年到1957年,中国的经济学家们进行了第一次大讨论。当时起主导作用的看法是,社会主义经济受“有计划、按比例”的规律支配,价值规律只起辅助作用。认为价值规律在全民所有制内部不起调节作用。当时的经济学家还认为,“在过去漫长的史中,价值规律是同私有制相联系的,特别是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它自发地对生产和流通起调节作用,成为生产无政府状态的杠杆。现在,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它虽然‘改土归流’,……但毕竟是‘野性’难除,如果不注意加以限制,它就会产生消极作用,乃至泛滥成灾。”(关梦觉:《关于当前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的作用问题》,《经济研究》1959年第2期)对客观规律进行“限制”,竟出自知名经济学家的笔下。

  60年代,在讨论管理国民经济要不要运用价值规律时,孙冶方主张用经济办法管理经济,按价值规律办事。主张经济管理应以利润为中心。不久,这个观点就被斥为修正主义。“文化大革命”中甚至认为这是复辟资本主义的路线。

  “无产阶夺取政权以后,在经济建设上,是政治统帅经济,还是‘用经济办法管理经济’,是坚持无产阶政治挂帅,还是实行‘利润挂帅’,这是两条根本对立的路线。”“现代修正主义者在经济上复辟资本主义,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在理论上夸大价值规律的作用,鼓吹用价值规律调节、支配整个社会生产。”(《红旗》杂志1970年第2期:《社会主义建设与经济学领域中的阶级斗争》)

  粉碎“四人帮”以后,面对过去长期违反经济规律所造成的恶果,各方面都要求按经济规律办事,用经济办法管理经济。按哪些经济规律办事呢?胡乔木发表了《按经济规律办事,加快实现四个现代化》的文章,指出,第一是按“有计划按比例的规律”办事,第二才是按价值规律办事(见1978年10月6日《人民日报》,据于光远后来在一次会上说,这篇文章是胡乔木、邓力群、于光远三个人写的,在发表时胡乔木只署自已一人的名字)。这篇文章当时还算思想解放的代表之作。

  其实,在经济运行中,只有“按比例”的规律,并不存在“有计划”的规律。“按比例”的规律,主要是通过价格变动来实现的。“有计划”是人们的主观行为。而人们这种“有计划”的主观行为,阻碍了“按比例”规律的实现。(杨继绳:《对有计划按比例规律的再认识》,载天津《中青年经济论坛》1984年第3期)。强调“有计划按比例的规律”,实际就是强调“计划第一”。著名经济学家孙冶方不同意把价值规律放在次要地位的说法,认为“千规律,万规律,价值规律第一条。”指出国民经济各大部类、各部门的比例关系,只有通过价值规律来实现。经济学家刘国光等也认为,所谓用经济办法管理经济,就是利用价值规律来管理经济。

  直到1978年,还有经济学者认为,“价值规律对生产和流通仍然有影响,思想路线不端正的单位,仍然会出现产值挂帅、利润挂帅的倾向,甚至出现自由生产自由种植的现象,这必然会破坏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不加制止,就有可能导致资本主义。”(刘炽光、龚益鸣:《关于社会主义商品制度问题的讨论》,《武汉大学学报》1978年第2期)

  无锡会议以后,中国的经济学界已经实现了两个突破:一是突破了价值规律只在两种所有制之间才起作用的界限,认为在全民所有制内部价值规律也起作用;二是突破了价值规律只起经济核算作用的界限,认为价值规律对国民经济也起调节作用。

  仅仅承认价值规律对国民经济的调节作用,还不足以推动中国的经济改革。所以,争论还在继续。

  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围绕商品经济问题的不同意见还在争论。争论的焦点是中国现阶段的经济是不是商品经济?要不要建立与商品经济相适应的经济体制?当时相当多的人对这个问题作否定的回答。认为中国的经济是计划经济,而不是商品经济。这种意见当时在政治上占据有利地位,因为这和过去的教科书是一致的。既然是计划经济,那么经济体制也应当是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实际上,他们所说的计划经济,就是产品经济。因为只有产品经济才和商品经济是相对应的概念;而计划经济是和市场经济相对应的概念。

  然而,无论在苏联,还是在中国,计划经济的实践是失败的。不管是左派还是右派,都承认计划经济体制非改不可但是,有些人想改革计划经济体制,又不愿谈或者怕谈“商品经济”,于是,在改革之初,闹出了一场“曼德尔旋风”的大笑话。商务印书馆于1979年出版了艾尔纳斯特.曼德尔(ErnestMandel)的《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一书(下册,社会主义部分)。此书出版后,得到了当时主管意识形态理论家胡乔木的高度赞扬,1980年5月28日,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第一次党代会上夸奖这本书说:“我看到一本比利时学者曼德尔写的这样的书,叫《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他是依靠他自己的独立的观察,收集了大量资料,这些资料是过去马克思主义经济著作里面很少利用的。....这位作者并不是一个那种流行的所谓西方马克思主义者,他还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也没有坚持到这种程度,就是马克思所说的话,他一定都接受。”胡乔木特别重视该书第十五章到十七章,即研究苏联过渡时期的那三章,将这三章印成大字本分发中央领人参考。还给胡耀邦、赵紫阳写信,将此书推荐给中共中央,建议作为中国经济改革的指思想。于是,一时间形成了学习此书的高潮。刚刚从经济研究所分出去的工业经济研究所买了80本,人手一册。中央党校更是把此书的重要章节印成大字本,同马列经典著作同等待遇,供领干部研读。

  曼德尔是比利时人,时任托派第四国际书记处书记,系托派著名的政治活动家和经济理论家。西方经济学界把他归入“新左派”经济学家之列,例如,瑞典经济学家阿塞尔.林德贝克(曾任诺贝尔经济学奖评奖委员会主席多年)

  在《新左派的政治经济学》一书中就把曼德尔的这本书列为“新左派”的代表作。

  曼德尔在此书中对斯大林时期高度集中的苏联经济体制及其弊病进行了尖锐的批评。例如,他写道:“把一切经济上的资源都集中在国家手里,就有保持或扩大社会不平等的危险”;“把社会剩余产品那样地集中在中央机关手里,就一定会造成中央机关成员享受重要的特权”。他还揭露了斯大林时期所出现的工农业之间、重工业和轻工业之间以及积累和消费之间比例关系失调的现象,以及牺牲农民的利益来实现工业化和牺牲消费者的利益来实现高积累的弊病。但是,曼德尔一直否定社会主义经济中存在着商品货币关系或市场机制。他还把经济激励和按劳分配都视为资本主义的同义语。他主张崇尚通过动员和命令的办法来解决社会主义的经济问题。他声称,如果按照他的办法去做,到二十世纪末就可以在世界范围内实现每周工作20-24小时和大学教育的普及化。显然,这是脱离实际的空想。

  在学习高潮中,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的赵人伟同吴敬琏私下议论,认为把曼德尔此书奉为经典并用来指中国的经济改革是不可取的。于是,他们的看法通过马洪同志向上反映。马洪就在经济研究所召开了一个座谈会,会上由赵人伟、吴敬琏和荣敬本三人对曼德尔这本书的基本观点进行了评介。赵紫阳派秘书鲍彤参加了这个会。鲍彤一言不发,却认真记录。赵人伟等并在这个基础上写了一个书评:《简评曼德尔〈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第十五至十七章》,刊登在《经济学动态》1980年第11期上面。他们的发言和书评引起了改革领人的重视。一场曼德尔热的“学习运动”就偃旗息鼓了。(关于“曼得尔热”取材于赵人伟和本书作者谈话;柳红:《吴敬琏》,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西安,2002,第185-186页;吴江:《十年的路》,镜报文化企业有限公司出版,1995,香港,第96-97页)

  1981年12月22日,陈云在省委书记座谈会上强调,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不能冲击国家计划,农民只能在国家计划的范围内活动。1982年1月26日《人民日报》在一版显著位置报道了陈云在中南海办公室同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计委主任姚依林、国家计委副主任宋平等人的谈话,陈云说,“一年之计在于春。我今天要讲的是怎样坚持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问题。我们国家是计划经济,工业要以计划经济为主;农业实行生产责任制以后,仍要以计划经济为主。”(在几年后出版的《陈云文选》中,已经删去了“我们国家是计划经济,工业要以计划经济为主,农业实行生产责任制以后,仍要以计划经济为主”这两句话。参见《陈云文选》1956-1985,第278页)在这期间,陈云还批评主张指导性计划多一些的薛暮桥,有“知识分子的劣根性”。

  1981年4月,内部印发了中共中央书记处研究室整理的材料,题为《当前关于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的几种观点》,它按照对计划经济和商品经济的态度,将经济学家分为四类:第一类是坚持计划经济的;第二类是不那么坚持计划经济的;第三类是不太坚定地赞成商品经济的;第四类是主张发展商品经济的。邓力群名列第一类;薛暮桥、廖季立、林子力被列为第四类。当时,把对商品经济的态度,看成一种政治态度。

  1982年5月初,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和国务院经济中心联合召开了一个大型讨论会,讨论经济改革的理论问题。研讨会共分8个组,有200多人参加。这个研讨会的主调就是肯定计划经济,强调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虽然一些学者指出,商品经济是现实生活在理论上的概括,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也就是商品经济的基本内容,没有本质差别。(《经济学动态》1982年第8期,第8页)但是占主导地位的意见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着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不能说就存在着商品经济。

  在此期间,报纸上发表了不少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提法提出批评文章。“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基本特征的,应该是计划经济,而不是商品经济。”“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落脚点仍然是商品经济,有计划被抽象了,这是不妥当的。”(李震中:《也谈计划与市场问题》,1981年12月26日《光明日报》)“如果把我们的经济概括为商品经济,就会模糊社会主义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的本质区别”。(有林:《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一个基本特征》,《红旗》杂志1982年第20期)“我认为,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特征只能是计划经济。……把社会主义经济降格为‘商品经济’,当然只能是一种历史上的倒退。事实上,如果没有计划经济,也就没有什么社会主义可言了。”(陶大镛:《是计划经济,还是商品经济?》,1982年6月26日《光明日报》)这样一来,1982年原来主张商品经济的著名经济学家薛暮桥也不得不让步了:“社会主义还广泛存在着商品生产、商品交换,从这个意义上说它是商品经济也是可以的。

  但社会主义经济最重要的特征不是商品经济,而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存在着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计划经济。”(《薛暮桥:《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1982年6月21日《世界经济报》》当然,薛暮桥让步是暂时的,在这股政治台风过去之后,他还是坚持原来的看法。而1979年写文章主张“商品经济”的邓力群转而站到了批评商品经济的行列以后,就成为一员坚定的左派领袖了。

  1982年8月,在起草中共“十二大”报告的过程中,胡木组织王忍之、袁木等五人写了一封信,信中说:“在我国,尽管还存在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但绝不能把我们的经济概括为商品经济。如果做这样的概括,那就会把社会主义条件下人们之间共同占有、联合劳动关系,说成是商品等价交换关系;就会认定支配我们经济活动的,主要是价值规律,而不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规律,和有计划发展的规律。这样势必模糊有计划发展的社会主义经济和无政府状态的资本主义经济之间的界限,模糊社会主义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的本质区别。”胡木很快批转了这封信,以便影响十二大的政治报告。

  1982年9月1日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政治报告中,左派的思想占了主导地位。这个报告写道:“我国在公有制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有计划的生产和流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体。同时,允许对于部分产品的生产和流通不作计划,由市场来调节.....这一部分是有计划的生产和流通的补充,是从属的,次要的。”“对于国营经济中关系国计民生的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的生产和分配,尤其是对于关系经济全局的骨干企业,必须实行指令性计划……对于集体所有制经济也应当根据需要下达一些具有指令性的指标。”然而,中国的改革的主力量是邓小平为首的一批官员、企业领人和经济学家。在保守力量一次又一次拿起传统的批判武器面前,他们不甘示弱。在第一线主持工作的胡耀邦、赵紫阳,顶住了这股强大的政治压力,使改革形势发生了逆转。1984年10月20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一个十分重要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这个决定承认我国实行的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这就对前两年在这个问题上的争论作了结论。参加起草这个决定的高尚全和杨启先向相书作者介了这个决定的起草过程。

  这个起草班子的成员是从起草六届人大《政府工作报告》中留下的,有袁木、高尚全、桂世镛、王忍之、谢明干、杨启先等。开始是由袁木负责,先写提纲。提纲讨论了多次,总是跳不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子。这时,其中一些人认为要跳出这个子,就必须在商品经济问题上有所突破,即把改革的目标模式由“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改为“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但是,在这个问题上起草小组内的看法不一致。高尚全和王忍之曾为此争得面红耳赤。七八月间,中共中央在北戴河开会。在胡耀邦的主持下,起草小组对提纲讨论了两次。胡耀邦对这个提纲不满意。他再三强调,这是个历史性文件,一定要写好。他还说经济问题要听赵紫阳的意见,提出要写进发展多种经济成分。

  胡耀邦加强了起草小组,增加了林涧青、林子力、龚育之、郑必坚等人。负责人由袁木改为林涧青。从北戴河回到北京玉泉山以后,胡耀邦和赵紫阳都分别上山主持过讨论。谈到计划和市场的关系时,赵紫阳说,我倾向于写有计划的商品经济。

  在这期间,曾有不少人向赵紫阳提出过建议。例如,著名经济学家董辅仁(衣补旁+乃)向本书作者介绍了一件事。八月间,董辅仁、童大林、于光远等10多位经济学家在北京百万庄开了一个会,坚决主张写进“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提法。他们向赵紫阳写了一个会议简报,陈述了理由。在此期间,老资格的经济学家马洪也送上了《关于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再思考》,这篇文章是赵紫阳让马洪搞出来说服党内元老们的。马洪让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经济研究所的周叔琏、财贸经济研究所的张卓元拿出初稿,又让吴敬琏参加修改,定稿后分送给元老们。此文是一块“问路石”,元老们没有人提出反对意见,连王震也稀里糊涂地说好。

  在此基础上,赵紫阳又召集起草小组在中南海讨论了两次。杨启先向本书作者介绍了第二讨论会的情况。这次会除了起草小组成员以外,还请来了邓力群。赵紫阳问大家:“理论上有没有问题?”杨启先回答说:“理论上能站得住。

  ”赵又问:“和宪法有没有矛盾?”郑必坚回答说:“没有矛盾。宪法上没有写‘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赵紫阳宣布散会,人们都站起来准备退场了,赵紫阳又问邓力群:“老邓,你怎么看?”邓力群回答说:“我1979年就赞成商品经济。”9月9日,赵紫阳给胡耀邦、邓小平、李先念、陈云写信,建议把中国的经济体制概括为以下4层意思:(一)中国实行计划经济,不是市场经济。

  (二)自发地盲目地通过市场进行调节的生产和交换,只限于小商品、三类农副产品和服务修理行业,它们在整个国民经济中起辅助作用。

  (三)计划经济不等于指令性计划为主。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都是计划经济的具体形式……在当前和今后的相当长时间内,我们的方针应当是逐步缩小指令性计划,扩大指导性计划。

  (四)指导性计划主要是用经济手段来调节,指令性计划也必须考虑经济规律特别是价值规律的作用。社会主义经济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计划要通过价值规律来实现,要运用价值规律为计划服务。“计划第一,价值规律第二”这一表述并不确切,今后不宜继续沿用。……

  ”9月11日,邓小平表示同意。9月12日,陈云表示同意。邓小平还说这封信写得很好,并提议在全党范围内传达。“以公有制为基础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这一提法,也就很自然地写进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这封信的4点内容也全都写进了这个决定之中。

  邓小平同意,是因为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陈云同意,是因为有“以公有制为基础”、“中国实行计划经济,不是市场经济”。胡耀邦、赵紫阳在两个老人之间踩钢丝,搞出了这个两位老人都能接受的“决定”。事后,邓小平说:“我的印象是写出了一个政治经济学的初稿。”“这次经济体制改革的文件好,就是解决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有些我们老祖宗没有说过的话,有些新话。我看讲清楚了。”(邓小平:《在中央顾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93,第83页、91页)

  中国共产党人终于接纳了“商品经济”。但是,这个决定为两种对立的看法都留下了各自的活动空间。坚持计划经济看法的人也可以从中找到自己需要的内容;坚持商品经济的人也可以找到自己喜欢的内容。就“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这个提法来说,两方面的人都可以各执一端:有的强调“有计划”,有的强调“商品经济”。这个决定的局限性在于,它没有从总体上放弃过去那种行政指令性的计划经济体制。

  在十二届三中全会上,陈云虽然同意“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但他的发言中强调:社会主义经济,还是要有计划按比例;社会主义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我们是共产党,共产党干的是社会主义。等等。邓力群一再表示:“陈云同志的讲话很好。”“这是一篇很重要的讲话。”(《邓力群自述――十二个春秋》下册,第2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