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哲学史_梯利第十三章 斯多葛主义

第一节 芝诺和他的学派

斯多葛主义的世界和人生观念同伊壁鸠鲁主义的自然主义、享乐主义和利己主义相反。与伊壁鸠鲁主义相比,斯多葛主义同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所教导的哲学更为接近。在这些伟大的领导者去世之后,他们的人生理论的基本内容由斯多葛学派以通俗的形式提出。斯多葛学派由芝诺于公元前300年左右在雅典建立。这一学派在希腊和罗马有许多追随者,其存在一直持续到基督教时期。芝诺受到昔勒尼学派和麦加拉学派的影响,也受到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影响。他使昔勒尼学派的伦理学摆脱狭隘,将其置于一个逻辑和形而上学基础之上;他以修正的形式利用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观念,但是拒绝认为形式和质料在种类上不相同,因而回复到赫拉克利特的物活论。描述斯多葛主义的历史表述是:赫拉克利特的形而上学理论特别是逻各斯学说是其伦理学的基础,而其伦理学虽然来源于昔勒尼学派,但是受到了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适度影响。

芝诺(公元前336年~前264年)生于塞浦路斯的基提翁,这个城市有大量外国人,可能是闪米特人。芝诺于公元前314年来到雅典,在犬儒学派的克拉底、麦加拉学派的斯提尔波、柏拉图学园派的帕雷蒙等人的门下学习,这些人都影响了他的学说。公元前294年,芝诺在画廊(彩色的走廊或游廊)建立了一所学校,他的学说因此而得名。芝诺因为其正直的品格、简单的生活、和蔼以及对道德的热诚而受到尊敬。

芝诺的学生克里安提斯(公元前264年~前232年)在芝诺之后成为斯多葛学派的领袖,他似乎没有能力应付伊壁鸠鲁主义者和怀疑论者的攻击。在他之后是西里西亚的索里城的克吕西波(公元前232年~前204年),这个人很有能力,他明确界定了斯多葛学派的学说,使其体系化,并捍卫这一学说以反对怀疑论。克吕西波的学生中有塔尔苏斯的芝诺,巴比伦的第欧根尼和塔尔苏斯的安提帕特。经过克吕西波的发展,斯多葛主义在罗马共和国时期广受欢迎。巴内修斯(公元前180年~前110年)是最早的罗马重要提倡者之一。在罗马帝国时期,这一学派分为两个派别,一派是通俗派,代表人物是穆索尼乌·斯鲁弗斯(公元1世纪),塞涅卡(公元3年~65年),爱比克泰德(公元1世纪),以及罗马皇帝马可·奥勒留(公元121年~180年)。另一派是科学派,其唯一目标是保持并解释原有学说。最近发现的科林斯和赫洛克莱斯关于《伦理学》的著作属于这一类。我们将要介绍希腊学派发展过程中的斯多葛派哲学,仅限于其最为重要的阶段。

除了《克里安提斯的颂歌》和后来著作的大量引用外,我们对早期斯多葛学派(公元前304年~前205年)和中期的斯多葛学派(一直到罗马帝国时期)没有其他第一手资料。因此我们关于斯多葛学派的学说方面的知识必须依靠第二手资料,特别是第欧根尼·拉尔修、斯托布斯、西塞罗、普鲁塔克和塞克斯都·恩皮里克等人的著作。虽然我们不能确定地区分这些领袖人物各自的贡献,但从他们的著作中我们可以知道这一派哲学的精神。在晚期斯多葛学派方面,我们有大量的希腊文和拉丁文著作。除了已经提及的残篇集外,还可以参阅J.冯·阿尼姆三卷本的汇编、皮尔逊的《芝诺和克里安提斯的残篇》、迪耳斯的《希腊人拾遗》。

参考书

英译材料:爱比克泰德,《论文集》(有手册和残篇),Long和Higginson译;马可·奥勒留,《沉思录》,Long译;爱比克泰德和马可·奥勒留的现存著作残篇的英译见W.J.Oates,《斯多葛学派和伊壁鸠鲁学派哲学家》,1940年;也参见G.H.Clark编辑的《希腊哲学选集》,1940年;A.C.Pearson,《芝诺和克里安提斯残篇》,1891年;E.Zeller,《斯多葛学派,伊壁鸠鲁学派和怀疑论者》,1892年;W.L.Davidson,《斯多葛学派的信条》,1907年;R.D.Hicks,《斯多葛学派和伊壁鸠鲁学派》,1910年;E.V.Arnold,《罗马的斯多葛学派》;F.W.Bussell,《马可·奥勒留和晚期斯多葛学派》,1910年;G.Murray,《斯多葛派哲学》,1915年;E.R.Bevan,《斯多葛学派和怀疑论者》,1913年;R.M.Wenley,《斯多葛学派及其影响》,1927年。

第二节 逻辑学和认识论

斯多葛派哲学的目标是要为伦理学找到一个理性基础。斯多葛学派同伊壁鸠鲁学派一样认为:除非我们有了一个关于真理的标准和宇宙理论,也就是说,除非我们研究了逻辑学和形而上学,否则我们就不能理解善的意义。斯多葛学派将哲学比作一块田地,逻辑学是围墙,物理学是土壤,而伦理学则是果实。

我们从逻辑学开始,逻辑学是关于例如概念、判断和推理以及它们在语言中的表述等思考和论述的科学。斯多葛学派将语法引入逻辑学中,因而是传统的语法科学的创立者。我们的研究将限于辩证部分,这一部分处理认识论,讨论两个主要问题:知识的起源是什么,或者我们如何达到真理?知识的标准是什么?

我们的知识是通过知觉获得的,并不存在像柏拉图所认为的先天理念;灵魂在人刚出生时是一块白板,接受事物的印象,正如蜡板接受图章的印象一样。克吕西波说感觉是意识的改变。印象的持续形成了记忆影像,记忆影像合起来构成了经验。从感觉和影像中形成了一般观念,这些观念建立在普遍经验的基础之上,被称为普遍概念。它们对所有人而言都是一样的,不容易受到幻觉和错误的干扰。但是科学概念作为自愿反思的结果,为人们有意识地和有条理地产生。

科学概念是我们所有知识的基础。心灵有能力形成关于大量相类似的具体情形的普遍观念和概念。这一理性的能力是关于思维和语言的能力,在本质上与我们充满世界的普遍理性是一样的。人类的心灵能够知道世界秩序,因为人类的理性和世界理性在本质上是同一的。概念如果要成为真的,就必须与事物的理性秩序相一致。斯多葛学派假设了世界的客观合理性,但是反对柏拉图的理念学说。他们认为只有具体的事物才真实存在,而将普遍事物视为主观的抽象。

因此,我们的知识基于知觉和源于知觉的普遍观念和概念。一个感觉影像如果是其感觉对象的准确复制,这个影像就是真实的。但是知觉和概念也有可能是虚假的。很明显我们的许多知觉和概念都是虚妄的,会产生真理。那么我们如何区分真伪?我们的标准是什么?我们如何分辨是否存在着与我们的观念相一致的事物呢?我们如何知道它们不是我们的想象所产生的呢?我们的所有知识都是建立在知觉的基础之上,知觉要成为真实的,就必须伴随着意识并直接确信存在着一个与知觉相对应并与其相符合的真实对象。当一个人确信他的感官处于正常状态,知觉清晰明确,并且他自己和其他人的重复观察验证了他的第一印象,他就有资格确信真理。芝诺称具有这样的确信的感觉是“概念印象”,或者如某些人所翻译的那样,是“理解性的表象”。

知识的标准就是印象或者概念的不证自明,是对存在着与印象或概念相对应的实在的确信。我们的某些概念引起了这样的感觉,有些则没有。单纯的主观或想象观念没有伴随这样的意识;我们不需要认可这样的观念,或者发表没有经过确信的判断,因此我们自己要对认可没有经过确信的判断而犯的错误负责。理智判断包含了自由意志的行为。但是有理性的人不能拒绝赞同清晰呈现在意识中的“概念印象”。

关于真理的知识并不是对科学或者哲学的排他性占有。所有人都通过他们的普遍观念而分享知识。但是这样的一般观念并不像经过推理而获得的真正知识那样具有说服力。科学是由真正的判断所构成的有组织的体系,在这一体系内,一个命题通过逻辑必然性而从另外一个命题推论出来。因此,进行正确推理的能力是达到真理的另一手段,逻辑论证是斯多葛派哲人的一个基本条件。斯多葛学派给予形式逻辑以相当的注意力,特别是对三段论的学说,他们认为三段论是形式逻辑的最高阶段;实际上,他们对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逻辑进行了某些细小的增加,并修正了亚里士多德的范畴表。

斯多葛学派逻辑的主要目的是要表明心灵自身不可能创造知识,我们所有知识的来源是知觉,知觉提供了知识的素材。但是斯多葛学派并没有否定思维的活动性;实际上,他们认为知识的进步是通过如下方式进行的:对经验进行反思,将原材料组织成为概念,形成与知识有关的判断,由直接获得的知识推及在时间上和空间上遥远的事物的知识。

第三节 形而上学

斯多葛学派的形而上学可以被认为是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的唯物主义的版本;它是被转变成更加早期的前苏格拉底自然哲学的亚里士多德哲学。斯多葛学派赞同亚里士多德的观点,认为万物都由两种基质产生,一种基质作用、运动和形成事物,另一种基质被施加作用、被运动和被形成。他们也赞同亚里士多德的观点,认为这两种事物并不是分离的实体虽然它们在思维中可以被区分,却结合成为一个实在。然而他们在关于基质的本性的概念上不同于亚里士多德。对斯多葛派来说,真实的事物或者是施加作用,或者被施加作用;既然只有有形物是主动或被动的,因此形式或者力和质料都是有形的。但是它们在有形物体的存在等级上是不一样的。力构成了更好一类的东西,而质料则是粗糙、无形和不动的。如我们已经说过的,力和质料互不可分;不存在没有力的质料和没有质料的力:质料充满着力而无处不在。世界上的所有事物,包括人类心灵和上帝都是有形体的。甚至性质也是有形体的;它们是由火和气混合而成的精神实体(普纽玛)构成的。正是这些性质使得任何具体的事物成为其所是。火和气是积极的元素,是生命和心灵和基质;水和土是消极的元素,完全地不动和无生气,像陶工手中的陶土。普纽玛充满所有的质料微粒;它并不只是充满于微粒之间的空间。它存在于实在的最细小的部分中,并横贯整个宇宙。每一个具体事物都具有性质,这些形式使得某个事物区别于其他任何事物,这些性质是由于充满于它们之中的质料形式而形成的。

只有力具有因果关系,并且原因只可能作用于物体。但是结果总是没有形体的;原因在另外一个物体中引起一种状态,一种运动或者变化,这既不是物体也不是物体的性质。因果的运动和力在这里是同一的,因果运动只可能被运用到物体上面;但是这一运动引起的结果既不是原因也不是力,而只是物体的偶然状态。如果结果是物体,力就会产生另外一个物体,而这是不可能的。关系也不是有形体的。但是必须记住,积极的质料是有生气和有理智的;在这一方面,斯多葛学派接近于亚里士多德的作为纯粹形式的上帝概念。但是他们的感觉主义和唯物主义的观点不允许他们将积极质料设想为纯粹形式或者思维。在希腊思想的发展中,斯多葛学派的形而上学是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哲学到较早期的物活论的部分回复;它以某种反常的方式结合了唯物主义和唯理主义的泛神论。宇宙中的力形成了一种遍及各地的力量或者火如同赫拉克利特所宣称的最后的基质是理性的、积极的世界灵魂。这一基质必定是一,因为宇宙是一个统一体,因为其所有部分都是和谐的;这一基质被设想为火,是因为热产生了万物,使万物运动,是生命的给予者。最为重要的是,事物的这一有生命的基质是理性理智的、有目的的和善的。天地万物是宇宙一个美丽的、秩序良好的、善的和完美的整体。理性的基质与世界相关,如同人的灵魂与其身体相关一样。整个生命和运动的来源是逻各斯:它是上帝,包含着生命的萌芽或种子(spermata);整个宇宙潜存于其中,就像植物潜存于种子中一样。斯多葛学派的形而上学设定了一个充满宇宙的理性基质,是纯粹的泛神论,从秩序和谐的宇宙来论证其起源于理性的基质中,这已经预见到了后来上帝存在的目的论证明。

普遍的理性或者灵魂充满整个世界,正如人的灵魂充满整个身体一样。但是正如灵魂的支配性部分位于身体的一个具体部分一样,世界灵魂的统治部分,即上帝(Deity)或者宙斯位于世界的最外层,从那里它的影响遍及世界。上帝的两个部分形成了单一的神,虽然一部分具有世界的形式,而另一部分仍然保持其最初的形状。上帝是万物之父,是完善和神圣的存在者,他具有预知能力和意志,爱护人类、仁慈、关心万物、惩恶扬善。在这些方面斯多葛学派的上帝就像有神论的上帝一样。但是二者有一个区别:斯多葛学派的上帝在被作为一个整体加以考虑时,并不是一个自由的人格、世界的自由创造者,而是如我们已经看到的,是作为实体,万物根据自然过程的必然性从这一实体中产生。斯多葛学派将意志和远见赋予上帝,但又将上帝等同于必然法则。斯多葛学派体系中的泛神论和有神论的方面并没有得到一致地贯彻。就像许多近代体系一样,泛神论和有神论共存于斯多葛学派的体系中。但是在斯多葛学派的神学中,泛神论的方面胜过了有神论的方面,这一点无疑是真的。

第四节 宇宙论

斯多葛学派提供了一个关于世界从其最初的神圣之火演化的详尽表述。气、水和土产生于火;火是神圣的或积极的基质,总是充满于土和水这样的较低级元素中,它们可能是火的浓缩形式;换句话说,当火失去其动力时,这些较低级的质料形式就作为废弃产品而遗留下来。而神圣元素自身可以被区分为各种不同纯度等级的形式,在无机自然中作为盲目的因果律发挥作用,在植物界作为不理智但是有目的的力量发挥作用,在动物界作为受理念指导的有目的冲动发挥作用,在人类这里作为有理性的、有意识的目的发挥作用。自然物被解释为四种元素的结合;自然物之间的区别,部分地被解释为元素混合上的差别,部分地被解释为神圣之火在形成自然物的作用不同。宇宙是一个漂浮在真空之中的完美球体,其灵魂将宇宙结合为一体,并使其生机勃勃。它适时地产生,并将在巨烈的燃烧中回归于火,回归到产生它的纯粹生命和纯理性中,然后再反复经历同样的循环,世界也因此没有止境。但是每一个循环出现的世界都与之前的世界在所有细节上相似这就是循环往复的理论因为所有世界都是根据同一法则产生的。所有事物都是完全被决定的,甚至是人的意志;宇宙形成了一个连续的因果链,在这一因果链上没有任何事情是偶然发生的,所有事物都必然是第一原因或推动者的结果。人在他能够赞同命运的法则这层意义上是自由的,但是无论他赞同与否,他都必须遵守命运的法则。世界的法则或者理性以及与此相联系的必然性依赖于上帝的意志,就此而言,任何事物都与上帝的意志相符。任何产生于原始基质的事物都与上帝的意志相符。在此意义上,命运和上帝的意志并不会相互反对:命运或者法则就是上帝的意志。

问题出现了:如果所有事物都是上帝的显现,我们如何解释世界上恶的存在?斯多葛学派采取两个方案来解决恶的问题:(1)所谓的消极解决方案,即否定恶的存在:世界是善的和完美的,我们称为恶的东西只是相对的恶,就像图画上的阴影或者音乐中的不和谐音,它们有助于整体的美和完善;(2)所谓的积极解决方案,即将例如疾病这样的恶视为自然过程的必然和不可避免的结果,或者视为实现善的必要手段。他们还认为,既然自然的恶不可能影响单独具有内在价值的人的品格,那么它就不是真正的恶。至于道德的恶,他们认为没有美德的对立面就不可能有美德实际上,美德在同邪恶的抗争中会变得强大。事实上,从宇宙的角度来看,世界是一个美好的、善的和完善的整体,其中所有部分都具有适当的位置和目的。如果将任何一部分与整体联系起来考虑,没有哪一部分是丑陋或者邪恶的。

第五节 心理学

人是由灵魂和肉体构成的;灵魂是物质性的实体,是神圣之火的火花。它位于心脏的统治部分能够运用所有的心理功能:知觉、判断、推理、情感和意志;在时间的进程中,它成为有理性的,具有了进行概念思考的能力。人具有逻辑思考的能力,在此意义上,人是自由的;但是人不只是像兽类一样受影像和冲动的控制,而是能够进行审慎思考,选择理性所赞同的行为。当一个人的行动符合理性,也就是说,符合自然的永恒法则,他就是自由的。因此在有智慧的人想要做的事情和理性或本性命令做的事情之间是没有冲突的。拥有真理的完善体系的哲学家和上帝自己一样自由。斯多葛学派的自由概念是理性的自我决定的概念;自由的行动就是那些符合人的理智本性并在根本上符合宇宙的理智本性的行动。符合理性法则的自由非常不同于伊壁鸠鲁学派的偶然的或者不受因果律决定的自由。

斯多葛学派关于灵魂不朽并没有一个单一的观点。根据这个学派某些成员的观点,所有的灵魂都持续存在,一直到世界末日;而根据另一些成员的观点,只有有智慧和美德的灵魂才持续存在。斯多葛学派的循环往复学说意味着所有的灵魂都必然随着宇宙的再生而重新出现。

整个斯多葛学派的哲学具有人本主义的倾向;人的理智本性是宇宙理性的反映,人的自由是对自然的符合,人性的不朽对于斯多葛学派来说极为重要。实际上,如果我们认为人是自然或者上帝的目标或者目的如果我们没有忽视这一补充原则,即人的目标或目的为宇宙核心的纯理性所规定,那么我们就不会歪曲斯多葛学派的立场。

第六节 伦理学

斯多葛学派的道德哲学与我们在前面已经详述的斯多葛学派的心理学和形而上学理论关系密切,是一个整体。他们设想宇宙并不是一个机械的因果关系,而是一个有组织的理智体系,一个美好的、秩序良好的整体,在其中每一个部分都发挥着与这一整体相关的功能,所有事物都为了共同善而运转。对它们来说,宇宙是一个有着支配性目的的和谐统一体,一个有活力、有理智的上帝。人类是这个宇宙秩序的一部分,是神圣之火的火花,是一个小的宇宙(微观宇宙),它反映了大的宇宙(宏观宇宙)。因此,这使得人类适合于在行动上与宇宙的目的和谐一致,努力使自己的目的适合于有神圣目的所设想的更大目的,达到最大可能的完善程度。为了做到这一点,他必须使自己的灵魂井然有序,使理性像统治世界一样统治他自己。他应当使自己的意志服从世界意志,服从宇宙的法则,明白他在更大的秩序中的位置,努力有意识、有理性和自愿地去做他作为宇宙一部分而应当做的事情。对于一个人来说,按照本性生活就是要在行动中遵从理性,即逻各斯。这就是斯多葛学派的“我们应当按照本性生活”这一命令的全部含义。对于斯多葛学派的伦理学来说,美德就是至善和最大的幸福,因为只有具有美德的生活才可能是一种幸福的生活。这样生活就是实现一个人的自我,实现一个人的真正自我就是要实现宇宙的理性的目的,为宇宙的目的工作。斯多葛学派的伦理理想包含着一个具有同样权利的有理性的人的普遍社会;因为理性在所有人那里都是一样的,而所有人都是同一世界灵魂的部分。

通过考虑人的自然冲动也可以得出同样的结论,因为按照斯多葛学派的观点,宇宙的逻各斯既表现在人的理性中,也表现在较低一级的本能中。每一个存在者都努力保存自身;自我保存而非快乐乃是冲动的目标,而快乐仅是冲动的成功实现的伴随物。但是个人的自我保存并不是唯一的目标,因为所有生命都具有保存族类的本能,这是一种超越于保存他们自己的欲望。随着理性的发展,人们开始将自己的理智本性作为其真正自我,并在任何地方的理智完善中和对理智目的的促进中得到满足。他对自己的爱也必定包含在对其他人的爱中。对斯多葛学派来说,理论的思辨自身并不是目的;理性只是因为它向我们显示了我们的义务,才受到高度重视。美德是唯一的善,而恶行是唯一的恶,其他事物都是中性的。按照斯多葛学派的理想,健康、生命、荣誉、财富、地位、权力、友谊和成功自身并不是善的;而死亡、疾病、耻辱、贫穷、卑微的出身自身也并不是恶。快乐和幸福并不是绝对的善,两者都是由行动引起,但都不是目的。对于快乐和幸福这样的东西的获得并不在我们的能力之内,虽然我们可以控制自己对它们所采取的态度。它们的价值取决于我们用其来做什么,取决于对我们的品格的影响;它们自身没有任何善恶可言。只有美德具有内在价值,只有美德能够使人们真正幸福。

一个真正有美德的行为是一个有意识的实现更高目的的行为,人们在实行这样的行为时对于道德原则具有自觉的知识。因此,对于行为者来说,有美德的行为包含着对善和有意识的目的的完全和确定的知识,包含着实现至善。毫无意识地行动并且对行动毫无知识,这不是美德。如果我们以这一方式来看待这美德问题美德是一,因为任何事物都依赖于倾向,依赖于善的意志:一个人或者具有美德,或者没有美德,没有中间情况;他或者是有智慧的人或者是一个愚人。在这意义上,一个人有一种美德,就有其他美德。诸美德是同一倾向的表现,因此彼此不可分离。

美德是一个整体的学说是斯多葛学派的通常观点,只有克吕西波不接受这一观点。他认为美德对人来说并不是天生的,而是通过实践和接受教导而获得的。由于美德包含着完善的知识,只有成年人才能够具有美德。这一观点所基于的假设是:人们根据他们的判断而行动,他自然会为了看上去对他是善的东西而努力,并且避免恶的东西。因此,恶的行为是错误判断或者虚假意见的结果:斯多葛学派有时候将恶视为激情或无节制的冲动的原因,有时候视为其结果。他们认为有四种这样的激情:快乐、欲望、悲伤和恐惧。对于当前善的错误判断引起了快乐,或者由快乐引起;对于未来的善的错误判断引起欲望;对于当前的恶的错误判断引起悲伤或者痛苦;对于未来的恶的错误判断产生恐惧。这些激情和它们的变化是我们心灵的疾病,我们有义务不是减轻而是根除这些激情,因为它们是非理性的、夸张的情感是错误意见的结果。因此,漠视或摆脱激情是斯多葛学派的理想。为了实现这一理想,完全的知识是必要的,并且这样的知识与意志和品格的强度相联系。摆脱激情意味着要勇敢和有节制,但是一个人是否要服从道德法则,这由他自己来决定。在这一意义上,人的意志是自由的。有人认为斯多葛学派在形而上学方面宣扬决定论,而在其伦理学上则宣扬自由意志;但是斯多葛学派所假设的道德自由同决定论的形而上学并非不相容。

第七节 政治学

正如我们已经表明的,斯多葛学派的伦理学不是利己主义的。人不仅具有自我保存的冲动,而且还有一种社会冲动,这种冲动引导他过一种不断扩展的群体生活。理智思维使人们意识到这种社会本能的驱使,并增强这一驱使;理性宣称我们是理性存在者构成的宇宙社会的成员,我们对这个社会负有义务,这一义务由正义和仁慈所规定。这个社会是一种普遍国家,其中只有一种法则一种权利自然权利,因为只有一个普遍理性。在这个普遍国家,道德是区别公民的唯一标准;在这里神和圣贤是享有特权的个人,但是人人都可以同他们结合。所有人都是相互关联的,彼此都是兄弟,都是同一父亲的孩子;他们具有相同的起源和命运;他们都认同同一普遍理性;他们坚持一个法则,都是一个国家的公民;甚至我们的敌人有权利要求我们提供帮助并原谅他们。理性要求我们将普遍的福利置于我们个人利益之上,我们应当在理性需要的时候牺牲我们自己,因为在实现普遍善的过程中,我们履行了自己的真正使命,保全了我们的真正自我。这就是斯多葛学派的世界大同主义。

和坚持远离公共事务的伊壁鸠鲁学派不同,斯多葛学派推荐人们参与公共事务:作为一个世界公民参与社会和政治生活,为了他自己的民族和国家的福利而劳作。但是他们永远不可能成为狭隘的沙文主义者,因为拥抱整个世界的人道主义拓宽了他们的民族主义。具体的国家的法律一定要根植于普遍国家的普遍法则和正义中;自然权利是成文法的基础。友谊和婚姻受到了斯多葛学派的高度重视,实际上他们重视社会生活的所有形式,认为个人可以从社会生活中学习以便使自己服从普遍的理想。

第八节 宗教

在斯多葛学派看来,真正的宗教和哲学是一回事。他们是流行宗教的捍卫者,将人类对宗教的这一普遍认可视为宗教具有真理性的一个证明。在他们眼里,宗教是道德的一个必要支持。但是他们反对流行宗教中的迷信和人类学的因素,并为它们提供了一个讽喻的解释可能是在这一方面所作的第一个系统尝试。

虔敬是对神祇的认识和崇拜:它包含着形成关于神祇的概念,并模仿他们的完善。服从普遍的意志或者听天由命是宗教的真正本质。

第九节 希腊伦理学概要

几乎所有希腊道德理论都具有秩序、和谐和调和的理想:人应当使自己服从理性的规则,控制自己,在所有事情上保持适度。唯物主义者和唯心主义者在理智的重要性上意见一致:正确的行为依赖于正确的思考。相对立的学派在有助于过好的生活的行为类型上也无不同意见。基本的美德智慧、自制、勇敢和正义得到了修正的享乐主义者和他们的反对者的共同推荐:他们一致坚持认为通过过一种有美德、明智、适度、勇敢和正义的生活,人就会获得幸福、精神的安宁和心灵的平静。他们的不同之处在于:享乐主义者为了幸福而要求人们具有美德,而伦理的唯心主义者则将秩序良好、完美的灵魂视为自身即是善的,即使没有带来幸福,也是某种值得实现的东西。所有的派别都重视对同胞的善良、友谊、仁慈和手足情意;斯多葛学派和伊壁鸠鲁学派都将同情扩展到整个人类。伊壁鸠鲁学派至少在理论上倾向于将社会行为建立在自我利益的基础之上:除非同我们的同胞处于和平状态,否则我们就不可能幸福。另一方面,斯多葛学派认为对邻人的爱自身就是善:我的同胞并不是实现我的幸福的手段,就我而言,我的自身就是目的。

斯多葛学派的道德哲学在重视人的价值方面甚至超过了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这两人都为某种形式的奴隶制辩护,都受到了民族偏见的影响,都认为“异族人”是低等民族,奴隶制是自然和公正的制度。他们的理论中并没有普遍的手足之情和平等的理想。他们宣扬的正义和平等权利针对的是所有完全有资格和平等的国家公民,并且认为建立国家是为了和平而不是征服。但是他们所认为的公民总是自由和聪明的希腊人。直到希腊丧失独立,由亚历山大大帝进行的所谓野蛮人的征服后,某些有才智的人才开始具有了针对所有有理性的人的普遍的手足之情和平等权利的观念。斯多葛学派就宣扬这样的理想。在他们的体系中,人类的团结成为一个中心思想。他们发展了人的尊严的观念:所有理性存在者都是同一父亲的孩子,都是世界公民,具有同样的权利和同样的义务,服从同样的法则、同样的真理和同样的理性。人的价值不是依赖于他的财富、地位和阶层,而是依赖于他的道德价值和善的意志。“美德不鄙视任何人,不管他是希腊人还是异族人,男人还是女人,富人还是穷人,自由人还是奴隶,聪明人还是愚昧者,健康者还是病人。”[1]品格是人的最重要财富,没有人能够给予,也没有人能够取走。

  • [1]Denis,《道德理论和道德观念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