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英国理性主义的回应
第一节 剑桥柏拉图主义
尽管自罗吉尔·培根和威廉·奥康开始到现在,经验主义都是英国思想的主旋律,但经验主义的反对派从来没有彻底消失。经验哲学的理性主义传统依然在大学和神学家中活跃,并出现了唯灵论的哲学体系以对抗霍布斯、洛克和休谟的极端的激进思辨。剑桥大学教授拉尔夫·库德华斯(Ralph Cudworth;1617年~1688年)在《真正理智的宇宙体系》(1678年)一书中,从基督教柏拉图主义的立场出发,反对霍布斯的无神论和唯物主义学说。他接受了笛卡尔的理性主义,但拒绝所有导致无神论的机械解释。所有人都拥有同样的基本概念或范畴,凡是被清晰明了地知觉到的,就是真实的。这些先验范畴是对于普遍理性和上帝精神的恒常反映,因此构成了事物的本性或本质。这样的先天真理中有道德规则,就像数学公理一样对上帝也具有约束力。库德华斯的伦理哲学出现在他的遗著之中:《论永恒和不变的道德》(1731年)和《自由意志论》(1838年)。
英国经验主义的敌手和剑桥柏拉图主义学派的其他成员有:亨利·摩尔(1614年~1687年;著有《形而上学手册》和《伦理学手册》,1668年);盖尔(Theophilus Gale,1628年~1677年;《宇宙哲学》,1676年);还有诺里斯(John Norris,1657年~1711年;《关于理想或可理解之世界的理论》,1701年,1704年)。
W.R.Scott的《库德华斯学说导论》,1891年;F.I.MacKinnon的《诺里斯的哲学》,1910年;E.Cassirer的《剑桥学派与英国柏拉图主义的复兴》,1932年。
理性主义观念依然存在于英国18世纪的思想之中,它认为存在着普遍的和必然的真理,此真理既是思辨性的又是伦理性的,并且不是从经验中推演出来的。塞缪尔·克拉克(1675年~1729年;《论自然宗教不可改变的义务》,1708年)教导说,存在着永恒的和必然的差异和事物的关系,神圣理性和人类理性都如实地知觉到它们:没人能够拒绝赞同正确的数学证明或者道德真理。沃拉斯顿(William Wollaston,1659年~1724年;《自然宗教概论》,1722年)和普利斯(Richard Price,1723年~1791年;《主要道德问题评述》,1758年;《关于唯物主义和哲学必然性的通讯》,1778年)两人赞成这种观点,这一观点后来被苏格兰的里德哲学及其学派所继承。
第二节 苏格兰常识学派
托马斯·里德(1710年~1796年)领导的苏格兰学派代表了对贝克莱的唯心主义和休谟的怀疑主义的反抗。经验主义最终否定了人类常识作为最确定的知识事实而接受下来的一切事物—外部世界的存在和灵魂不朽;事实上,真理自身之可能性也被他们加以怀疑。如果实体和因果之类范畴的是纯粹的幻象,如果客体仅仅是我们心灵中的观念,如果实体性的灵魂是不可能的,而上帝的存在是无法证明的,那么,哲学就将崩溃;因为哲学不能与普通的人类意识相冲突。感觉携带着对于感觉对象之实在性的当下信仰,这种当下确定性为我们提供了真理的标准。所有的证明都依赖于这样的直接知识,依赖于不能够被进一步证明的自明原理。对于真理标准和这些原则的知识是常识:我们通过观察发现的这些原理,要么是必然真理的基本原理,要么是偶然真理—或者表达事实状态的真理—的基本原理。关于前一类,里德提到了逻辑和数学公理,关于语法、品味,和道德的原理以及形而上学原理;关于后一类,他提到了人们意识到的一切事物的存在。我能够意识到我对于—我称之为自我、我的心灵和我的人格的—存在者的思想;我也意识到我自己的人格统一性和持续的存在。我们的感官清晰知觉到的事物真实地存在着,并且就是我们所知觉到的样子。我们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控制自己的行动和意志的决定;我们用来区别真理和错误的自然能力是可靠的;我们的同胞有自己的智慧和生命;在相似的条件下,将来的事物很可能会与已经发生的事物类似。
苏格兰学派的其他成员有:比亚迪(James Beattie,1735年~1803年)、奥斯沃尔德(James Oswald,1793年去世)和斯图沃特(Dugald Stewart,1753年~1828年;汉密尔顿编辑的《选集》,1854年~1858年)。布朗(Thomas Brown,1778年~1820年;《因果关系研究》,1803年)试图调和休谟的理论与常识哲学。在汉密尔顿爵士那里,常识哲学受到了康德的批判哲学的影响。启蒙运动时期的德国哲学家被苏格兰哲学吸引,它们之间有不少共同之处。在法国,华耶–高拉德(Royer-Collard)和若夫里瓦(T.Jouffroy)后来拥护常识哲学,以对抗感觉主义、唯物主义和实证主义。
里德的作品有:《常识原理下的人类心灵的研究》,1764年;《论人类的理智能力》,1785年;汉密尔顿编辑的《选集》,第7版,1872年。A.C.Fraser的《托马斯·里德》,189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