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康生机关与1937年后延安的「肃托」

  在中共历史上,将暴力大规模引入党内的政治生活,使用强制手段调查党员的思想与历史情况,在1949年之前,以延安整风中的抢救运动最为典型,但是,抢救运动并非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抢救运动的思想逻辑和运作方式有一个历史演化的过程,实际上,早在江西时期就已显出端倪,而1937年后在延安和其他中共根据地秘密进行的「肃托」则在一定程度上是抢救的先导和试验。

  然而在中共党史编纂学中,却有一个建立在对历史事实改写基础上的系列神话:王明不仅是江西时期肃反「扩大化」的罪魁,而且是1937年后「肃托」的总策划者。对于王明与「肃托」的关系,中共党史编纂学却语焉不清,除了揭露出王明在莫斯科厉行「肃托」的一些事例外,对延安及其他根据地的「肃托」则一直讳莫如深,即使对具体领导延安「肃托」的康生也只是点到为止,似乎特別吝惜笔墨。毛泽东,这位延安的最高统治者,在中共党史编纂学中,更成为与「肃托」毫无关系的局外人。

  毛泽东、王明与江西时期肃反的关系,本书前一部分已有专论,这里从略。「肃托」虽非毛泽东首创,怛需要指出的是,与毛在江西肃反中所扮演的角色相类似,毛对于从莫斯科泊来的「肃托」主张,也是依据自己的需要迅速加以利用,使其完全服从于自己的政治目标,毛的所作所为不仅远甚于王明,更在中共党内造成不良的影响,为将暴力大规模引入党内政治生活开辟了一条危险的信道。

  毛泽东在「肃托」问题上所要承担的责任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毛对王明、康生从莫斯科带来的「肃托」主张没有作过任何祗制,而是移花接木,接过「肃托」的口号,为其政治目标服务;第二,毛放手支持康生在延安「肃托」。

  「肃托」的真正始作俑者是斯大林。王明作为这一主张在中国的主要引进入之一,[12-1]对中共党内的「肃托」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从1927年始,斯大林就开始以「肃清反对派(托洛茨基派)」为由在苏共党内,继而在全苏范围内,大肆清洗、镇压他所认为的公开和潜在的政治对手。这种清洗、镇压在1937年后甚至演变为超恐怖的大屠杀。王明、康生在莫斯科期间,正是「肃托」逐渐趋于激烈的时期,1937年10月下旬,王明、康生在苏联「肃托」恐怖达到最高潮的时刻返抵新疆迪化,同年12月下旬,盛世才以「托派」和「阴谋暴动」的罪名,将由苏联派往新疆工作的俞秀松、周达文逮捕。俞、周过去在莫斯科中山大学期间曾反对过王明,而王明返抵迪化后也曾散布俞秀松、周达文有托派嫌疑的言论,因此,俞、周被捕,王明、康生是摆脱不了干系的。1938年6月25日,俞秀松被苏军押往苏联,不久就被苏联格伯乌秘密杀害。1938年春,原红四方面军重要干部、参加西路军后撤退至新疆的李特和黄超在迪化被秘密处决。然而李特、黄超被杀的内情极为复杂,因为王明、康生与彼毫无个人恩怨,相反,李特、黄超却因参与张国焘与毛泽东的对立,与毛的关系极为紧张。李特、黄超之死,究竟是王明、康生为讨好毛而对邓发施加了影响,抑或是邓发得到延安密电而加害于两人?1937年11月底王明、康生已回到延安,在迪化任八路军办事处处长的邓发在两人被杀事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知道其详情的,早些年也许只剩当年在迪化担任中共代表的陈云一人,而陈云数十年一直对此事守口如瓶。

  毛泽东对王明从莫斯科贩来的「肃托」主张的态度颇为微妙。原来,在陈独秀重回中共问题上,毛已有所松动,但此议遭王明反对后,毛就不再坚持。毛原本就对陈独秀重新回党一事兴趣不大,既然奉斯大林之命的王明反对陈独秀回党,毛就更无必要为区区陈独秀事而与莫斯科把关系搞僵,王明还指责张闻天在莫斯科学习期间思想曾受托派影响,由此毛就更不反对「肃托」主张了。王明打击张闻天,正做了毛泽东自己想做又一时不便做的事,他所希冀的国际派的分裂眼看就要成为现实,何乐而不为?于是,从1938年初开始,毛迅速接过「肃托」口号,不论演说和撰文,都忘不了数说一遍「日帝、托派汉奸的罪恶」。

  毛泽东对「肃托」的热心远未停留在一般号召,与1938年后仅在口头上说说「肃托」的王明不同,毛立即将「肃托」与日常的肃反锄奸工作相衔接、毛在涉及军政肃反机要方面一向精细异常,然而就在他的眼皮底下,康生动用社会部,在来延安人员中进行了秘密调查和秘密逮捕,制造了一系列恐怖事件。

  1937年后的延安「肃托」,其处置对象主要集中在下列三类人员身上:

  一、被怀疑与中国托派组织有联系的来延人员。

  1938年3月,边区保安处秘密逮捕陜北公学学员张醒及随张醒同来延安的两位青年妇女。保安处根据「情报」,认定张醒是托派山西分委书记(张醒的公开身份是阎锡山晋军的一个军长),两位女子,其中一人是项英前妻,1934年红军长征后被国民党逮捕,并与一国民党「特务」结婚;另一位女子是胡宗南下属的宪兵队长的妻子。1938年6月前后,在经历数月的审讯后,张醒援引张慕陶的话,交代康生在1930年被国民党逮捕后曾参加托派。当审讯者陈湖生按规定向边区保安处负责人周兴汇报后,张醒即迅速被秘密处决。张醒的一副翻毛皮手套和高级皮大衣随即出现在周兴住的塞洞外的院子里。与张醒同时被捕的两位妇女从此失踪,下落不明。不久,阎锡山还专门来电,向保安处要张醒,复电是:延安无此人。很快,负责审理张醒一案的保安处侦察部部长陈湖生被投入监狱,险遭杀害。后在滕代远等人的保护下,陈湖生虽免一死,但仍长期坐牢。1944年2月,时任边区参议会党团书记,并参加边区司法领导的谢觉哉调阅陈湖生案卷,认为陈湖生「所犯罪尚无反革命嫌疑,因某种顾虑致久羁抑殊有不妥」。[12-2]谢觉哉日记所言「某种顾虑」即陈湖生触犯康生事也,直至1944年6月,陈湖生在坐牢七年后才被释放。[12-3]1937年后,在延安类似张醒这样的托派嫌疑分子被秘密处决的事件,并非个別。据司马璐回忆,1938年初,曾经在边区医院住院的张抱平(1935年温济泽曾和张抱平同囚于苏州江苏省陆军军人监狱)、镇江左翼青年李明、边区剧团演员林萍均因被怀疑为托派而遭秘密逮捕,从此永久失踪。[12-4]另据陶晶孙[12-5]之于陶坊资披露,陶晶孙的两个妹妹1937年奔赴延安,其中之一的陶凯孙,「被康生打成反革命,在1939年被秘密杀害」。[12-6]

  康生认为中共广西党已被「托派」破坏,将在延安的一批广西籍干部秘密关押,其中有广西工委书记陈岸(八十年代任广西自治区人大副主任)和刘毅生(八十年代任广西自治区党委秘书长),陈岸被关押了两年半。[12-7]

  二、曾经在苏联学习工作过的人员。

  顾顺平,上海人,1935年底随张浩经外蒙辗转来到陜北,后作为重犯,长期被戴上脚镣秘密关押,与陈湖生同监。在关押期间,顾顺平曾在某夜偷锯脚镣企图逃跑,因陈湖生告发而事败。[12-8]顾顺平以后的下落不明,最大的可能是在逃跑失败后被秘密处决。

  三、虽与托派毫无牵连,但被强加于「托派反革命」之名的原西路军干部。

  据陈湖生揭露,1938年后,某些返延安被集中审查的原西路军干部惨遭康生及其保卫机关秘密杀害。[12-9]这些历经千辛万苦返回延安的原红四方面军干部因与张国焘有较多的工作关系,遭到了与李特、黄超同样悲惨的命运。陈湖生之说是否属实?如果是假话,为何没有人出面澄清?如果属实,在延安被秘密杀害的西路军干部究竟有多少?至今仍不详。这悲惨的一页,徐向前、李先念等原西路军领导人都不忍重新揭开,直至去世都未泄露一字。[12-10]

  西路军干部被秘密处决,究竟是康生私自所为,抑或是奉旨行事,迄今仍无第一手文件资料证明,但综合各方面情况分析,1938年的康生在没有得到明确的指令前,似乎还无胆量向红军干部动仪。1937年后,返延的原西路军高级领导人徐向前、陈昌浩、张琴秋、李先念一直处于受压状态,毛决不放心让徐向前等执掌大战略区领导权。1939年,毛委徐向前以八路军第一纵队司令员的头衔,让其带领一支小队伍前往冀南和山东,仅仅一年后,毛又以参加七大为由,将徐向前召回延安。陈昌浩则于1939年前往苏联,张琴秋被安排在延安中国女子大学作教务处长。李先念运气稍好一些。毛让李赤手空拳返回鄂豫地区,使李获得了重建功业的机会。在此种形势下,徐向前等绝无能力保护自己的部下。

  「肃托」的罪恶尤其体现在非人道的审讯方式方面,在早期红军粗糙的战时审讯方法的基础上,康生又系统输入苏联格伯乌惩罚经验,使「逼供信」成了审讯业务中根深蒂固的传统。

  中共粗糙的战时审讯方法形成于国共长期残酷的战争环境。从中共革命的角度来看,在面临生存巨大危险的非常时期,运用红色恐怖手段,用快速和极简单的程序处置敌对分子,本是天经地义。但是。这种依赖于暴力惩戒和单纯口供的审讯方法在执行中极易造成大量的冤假错案,被审讯者一般惧于肉刑而乱咬口供,而主持肃反机关的某些品质不良的领导者则有意利用虚假的口供向上邀功,这样,在革命队伍内部就不可避免发生持续性的自相残杀的惨剧。1932年周恩来抵达瑞金后,虽然基本纠正了保卫机关受毛泽东影响而处于肃反狂热的极端行为,使肃反机关的矛头重新对外。[12-11]然而,由于周恩来等忌惮于毛泽东可能产生的过分反应,对毛多有退让,既未正面批评毛在肃反问题上的错误,也未建立起较为系统和完善的审讯制度。结果,这种粗糙的战时审讯方法在康生接管社会部后,不仅重又萌发,而且和苏联格伯乌「先进经验」迅速融合,甚至被视作中国革命和国际革命经验结合的产物被逐渐固定化,从而成为中共审讯工作的基本方法。

  康生机关审讯案犯的常规方法就是动用肉刑逼供、诱供、套供。肉刑又包含有拷打、坐老虎凳、用电话线通电等种种刑罚。然而对于康生,一般的肉刑逼供也许已不能满足其虐杀心理的需要,他还需要更尖端的虐杀才能填补其灵魂的空虚。也正是在康生的主持下,延安「肃托」演出了令人发指的一幕。据原社会部成员、任弼时政治秘书师哲揭发:1940—1941年间,师哲与陈郁参观延安柳树甸和平医院,曾被一女护士长带到一间大厅,发现一个大槽内用福尔马林浸泡著一具年约三十岁的男尸。护士长介绍说,「这是医学解剖用的,原来有三具。他们都是反革命分子,是由康生批準处理的。他们的姓名、来历,我们一概不知道」。师哲、陈郁听了颇觉诧异,便询问他们被送来时是否是活人,女护士长回答,「当然,以医疗的名义送来,然后处理的」。[12-12]

  和这种处置方法相比,对于监禁的犯人采取特殊的著装与蓄发制度,就是小巫见大巫了。1937年10月27日,陜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曾为此发出通知:「······为防止犯人逃跑及易于辨认起见,特令犯人穿看半红半蓝的衫裤,发蓄在头之左右方,头顶及前后部之发,一律剃光」。[12-13]1939年这种制度曾经在一部分刑事犯中停止执行,但在政治犯中间仍然继续推行,因触犯康生而被秘密关押的原边区保安处侦察部长陈湖生,就穿着这种「以胸背的中线为界,左边红,右边黑」的对襟衣服,头上留着「一条不宽不窄的『马路』」,戴看手铐脚镣,在延安过了「五年零四个月的带镣生活」(卸镣后又押了一年零七个月)。

  在1939年秘密「肃托」的同时,康生还一手制造了三起著名的假案:

  一、「钱惟人案」。钱惟人系当时的边区公路局局长,曾负责与边区交界处的国民党地方当局商谈修路事宜,却被康生无端诬蔑为「内奸」,并利用钱的妻子对钱进行侦察。钱惟人在延安被关押长达七年。

  二、「王尊极案」。十九岁的王尊极陷入冤案系由她的家庭背景所致,由于王是大汉奸王克敏的侄女,就被康生凭空定为「日特」和「国特」。王尊极于1939年被捕入狱,受到三天三夜的车轮战,「搞得她两腿粗肿」,最后被迫招供。

  三、「李凝案」。李凝原是东北地下党员,1938年前来延安,只因「走路像日本女人」,「有一件日本式的女衬衣」,就被逮捕入狱。李凝最后下落不明。[12-14]

  以上三个案件当时在延安都曾被康生作为自己的反特「政绩」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这和「肃托」的隐蔽化大不一样。

  延安的「肃托」在极秘密的状态下基本由康生领导的中社部负责执行,主管干部审查和管理的中组部并不能广泛与闻有关「肃托」的详细过程。有资料显示,当时任中组部部长的陈云在「肃托」问题上持有比较谨慎的态度,曾经保护过被指称有「托派嫌疑」的同志。1938年秋,曾参加过平津同学会南下宣传团的丁秀(1949年后曾任中共鞍山市委副书记)夫妇因「托派嫌疑」被调回延安。在陈云的关照下,仅仅两周就查清了问题,陈云当面向丁秀夫妇宣布,不存在托派问题。如果不是陈云亲自过问此事,快速澄清问题,而是将案例移交中社部。丁秀夫妇以后的命运将不堪设想。[12-15]

  尽管陈云在「肃托」问题上态度比较谨慎,但是在中共党内,除了毛泽东,没有任何人可以真正剎住「肃托」快车的狂奔,其他人充其量只能做些纠偏一类的工作。

  延安的「肃托」对其他根据地产生了恶劣的示范作用。1939年8至10月,山东湖西地区(亦称苏鲁豫边区),在湖西区军政委员会主席王凤呜、湖边地委组织部长王须仁和苏鲁豫边区党委书记白子明的主持下,掀起疯狂的「肃托」运动,滥杀党政军重要干部约三百人,被处决的方式有集体被刺仪捅死、马仪劈死、集体枪杀、活活打死、集体活埋、任凭狗咬、并用木榔头将脑壳砸烂。[12-16]在湖西「肃托」中,被关押待处决的党员、干部多达数百人,所使用的刑罚包括毒打、坐老虎凳、灌辣椒水、过电(用手摇电话机)、点香烧脸、用子弹刮肋骨、压杠子等七十二种酷刑。[12-17]在「红色恐怖」的风暴下,「肃托」中心地带的中共党政组织纷纷解体。只是由于八路军一一五师政委罗荣桓在11月赶到湖西,才制止住这场疯狂的内部屠杀,并从屠仪下救了郭影秋(1953—1957年任云南省省长)等人的生命。

  湖西事件的消息传到延安后,陈云于1940年初在中组部主持召开了湖西事件汇报会,康生、李富春、王鹤壽及原山东分局书记郭洪涛参加了这次会议。陈云就湖西事件作了基调发言,认为湖西肃托的错误在于当地党、军队领导人在主观上夸大了托派的力量,同时简单地将一切工作表现不好的人员都看成了托派,凭口供任意拘捕,使暗害分子王须仁有机可乘,以逞其借仪杀人的阴谋诡计。会后,根据陈云的意见,起草了《中央关于湖西地区锄奸工作错误的决定(草稿)》,经中央批準发至各根据地。[12-18]这份文件在制止「肃托」极端化方面有积极作用,但是仍坚持认为「肃托」是正确的,湖西确有「七个真托派」,错误仅在于圹大化。由于有这个基本判断,1940至1942年,鲁南、滨海继续发生残杀干部的「肃托」事件,虽然罗荣桓在他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都进行了干预,挽救了一百多人的生命,但山东的「肃托」,直到1942年4月刘少奇在前往延安、路经山东检查工作后,才完全停止下来。建国后,湖西「肃托」中深受迫害冤枉的人员在1955年的审干肃反运动中又遇到麻烦,被杀的「真托派」的家属遭受到数十年的歧视。[12-19]湖西的「肃托」案件的彻底平反是在1983年底,[12-20]距当年惨案的发生整整过去了四十三年。

  在远离延安的山东,「肃托」已燃成野火一片,可是在「肃托」的策源地延安,「肃托」却一直处于地下秘密状态,各学校、机关不时发生人员神秘失踪的事件,不久就传来失踪人员是「托派」的流言。风声鹤唳,人人自危,在紧张、神秘的氛围中,延安的干部和党员都患上了「托派恐惧症」,「托派」一词成了瘟疫的代名词,个个谈「托」色变,唯恐避之不及。人们愈加护言慎行,生怕交游不慎,一下子上了保卫部门的「勾魂簿」。

  在日益紧张的气氛中,康生机关的形象愈来愈高大,人们怀着恐惧、紧张的心情注视著枣园(中央社会部所在地),因为延安的人逐渐意识到,社会部是延安最有权势的机关,每个人的政治命运都操在它的手中。

注释

[12-1]中共历史上第一次清除托洛茨基分子的事件发生在1929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在该年的10月5日,通过周恩来起草的《中央关于反对党内机会主义与托洛茨基分子反对派的决议》,警告陈独秀等必须主动服从中央决议,停止一切托派主张的宣传,11月5日,中共中央宣布开除陈独秀等四人党籍。

[12-2]《谢觉哉日记》,上,页575。

[12-3]陈复生(陈湖生):《三次被开除党籍的人——一个老红军的自述》(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92年),页21—28。按照共产党内一个不成文的看法,只要被敌人逮捕,不论是否变节,都说明此人有疑点,需要进行严格的审查。是故,康生从未承认自己曾被捕过,直至八十年代,其妻曹轶欧仍坚持此说。但据叛变国民党的1931年临时中央政治局成员卢福坦的说法,康生在1930年,曾在沪被捕,并出卖过同志。建国后卢福坦被长期关押,1969年被康生下令秘密处死。

[12-4]司马璐:《斗争十八年》(全本),页52、56、60-62。

[12-5]陶晶孙在三十年代曾参加「左联」,1937年后,奉潘汉年之命加入南京汪精卫政权组织的「中国文化协会」。

[12-6]陶坊资:《回忆父亲》;陶瀛孙、陶乃煌:《陶晶孙小传》,载《新文学史料》,1992年第4期,页167、162。

[12-7]《广西部分老同志座谈党史资料征集工作》,载中共中央党史征集委员会、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编:《党史资料通讯》(1981年合订本)(北京:中共中央党史出版社,1982年),页133。

[12-8]陈复生(陈湖生):《三次被开除党籍的人——一个老红军的自述》(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92年),按照共产党内一个不成文的看法,只要被敌人逮捕,不论是否变节,都说明此人有疑点,需要进行严格的审查。是故,康生从未承认自己曾被捕过,直至八十年代,其妻曹轶欧仍坚持此说。但据叛变国民党的1931年临时中央政治局成员卢福坦的说法,康生在1930年,曾在沪被捕,并出卖过同志。建国后卢福坦被长期关押,1969年被康生下令秘密处死。页35、28。

[12-9]陈复生(陈湖生):《三次被开除党籍的人——一个老红军的自述》(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92年),按照共产党内一个不成文的看法,只要被敌人逮捕,不论是否变节,都说明此人有疑点,需要进行严格的审查。是故,康生从未承认自己曾被捕过,直至八十年代,其妻曹轶欧仍坚持此说。但据叛变国民党的1931年临时中央政治局成员卢福坦的说法,康生在1930年,曾在沪被捕,并出卖过同志。建国后卢福坦被长期关押,1969年被康生下令秘密处死。

[12-10]李先念在「文革」后仍不愿谈有关西路军的历史,直至九十年代初,他才向其传记写作组人员谈了西路军的若干情况。徐向前逝世后,《炎黄春秋》杂志公布了他在1982年与廖盖隆等人的谈话,澄清了一些有关西路军历史的真相。徐向前坦承过去他为了与中央口径保持一致,写的一些文章并不完全符合历史事实,但是已公布的徐向前与廖盖隆的谈话仍未涉及延安处决西路军干部事。参见廖盖隆:《徐向前元帅生前的肺腑之言》,载《炎黄春秋》,1993年第1期。

[12-11]据李一氓回忆,1932至1934年,江西瑞金的国家政治保卫局的「工作情况比较平稳」,「肃AB团」、「肃社会民主党」等事件均已过去。参见李一氓:《模糊的荧屏——李一泯回忆录》,页159。

[12-12]师秋朗(师哲之女):《〈我所知道的康生〉一文被删部分补正》,载《炎黄春秋》,1992年第6期。师哲所写的(我所知道的康生)刊载于《炎黄春秋》1992年第5期,但该文曾被《炎黄春秋》大量删节,且所删某些内容又恰是康生最阴暗的部分。师秋朗为此向《炎黄春秋》表示意见,《炎黄春秋》在同年第6期补发了师哲被删文章的部分内容。另参见师哲:《我所瞭解的康生》,载《峰与谷——师哲回忆录》,页215。

[12-13]《陜甘宁边区法制史话》(诉讼狱政篇)(北京:法律出版社,1987年),页247-48。

[12-14]仲侃:《康生评传》,页77—78;另参见《峰与谷——师哲回忆录》,页216。

[12-15]刘家栋:《陈云在延安》,页111—12。

[12-16]《湖西「肃托事件」》(中共济宁市委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调查报告),载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编:《中共党史资料》,第32辑(北京: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9年),页212—24;另参见郭影秋:《往事漫忆》(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6年),页101—105。

[12-17]《湖西「肃托事件」》(中共济宁市委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调查报告),载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编:《中共党史资料》,第32辑(北京: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9年),页212—24;另参见郭影秋:《往事漫忆》(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6年),页101—105。

[12-18]刘家栋:《陈云在延安》,页115—17。

[12-19]郭影秋:《往事漫忆》,页109-15。

[12-20]1983年12月,中共中央转发山东省委(关于湖西「肃托事件」遗留问题处理意见的报告),指出湖西「肃托」是一起重大的冤假错案,不是扩大化的错误,应予彻底平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