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六一年六月二十六日晚- 傅雷家书
亲爱的孩子,六月十八日信(邮戳十九)今晨收到。虽然花了很多钟点,信写得很好。多写几回就会感到更容易更省力。最高兴的是你的民族性格和特征保持得那么完整,居然还不忘记:“一革食(读如“嗣”一瓢饮,回也不改其乐。”唯有如此,才不致被西方的物质文明湮没。你屡次来信说我们的信给你看到和回想到另外一个世界,理想气息那么浓的,豪迈的,真诚的,光明正大的,慈悲的,无我的(即你此次信中说的idealistic,generous,devoted,loyal,kind,selfless)世界。我知道东方西方之间的鸿沟,只有豪杰之上,领悟颖异,感觉敏锐而深刻的极少数人方能体会。换句话说,东方人要理解西方人及其文化和西方人理解东方人及其文化同样不容易。即使理解了,实际生活中也未必真能接受。这是近代人的苦闷:既不能闭关自守,东方与西方各管各的生活,各管各的思想,又不能避免两种精神两种文化两种哲学的冲突和矛盾。当然,除了冲突与矛盾,两种文化也彼此吸引,相互之间有特殊的贼力使人神往。东方的智慧、明哲、超脱,要是能与西方的活力、热情、大无畏的精神融合起来,人类可能看到另一种新文化出现。西方人那种孜孜矻矻,白首穷经,只知为学,不问成败的精神还是存在(现在和克利斯朵夫的时代一样存在),值得我们学习。你我都不是大国主义者,也深恶痛绝大国主义,但你我的民族自觉、民族自豪和爱国热忱并无一星半点的排外意味。相反,这是一个有根有蒂的人应有的感觉与感情。每次看到你有这种表现,我都快活得心儿直跳,觉得你不愧为中华民族的儿子!妈妈也为之自豪,对你特别高兴,特别满意。
分析你岳父的一段大有见地,但愿作为你的鉴戒。你的两点结论,不幸的婚姻和太多与太早的成功是艺术家最大的敌人,说得太中肯了。我过去为你的婚姻问题操心,多半也是从这一点出发。如今弥拉不是有野心的女孩子,至少不会把你拉上热衷名利的路,让你能始终维持艺术的尊严,维持你严肃朴素的人生观,已经是你的大幸。还有你淡于名利的胸怀,与我一样的自我批评精神,对你的艺术都是一种保障。但愿十年二十年之后,我不在人世的时候,你永远能坚持这两点。恬淡的胸怀,在西方世界中特别少见,希望你能树立一个榜样!
说到弥拉,你是否仍和去年八月初订婚时来信说的一样预备培养她?不是说培养她成一个什么专门人材,而是带她走上严肃,正直,坦白,爱美,爱善,爱真理的路。希望以身作则,鼓励她多多读书,有计划有系统的正规的读书,不是消闲趋时的读书。你也该培养她的意志:便是有规律有系统的处理家务,掌握家庭开支,经常读书等等,都是训练意志的具体机会。不随便向自己的fancy[幻想,一时的爱好]让步,也不随便向你的fancy[幻想,一时的爱好]让步,也是锻炼意志的机会。孩子气是可贵的,但决不能损害taste[品味,鉴赏力],更不能影响家庭生活,起居饮食的规律。有些脾气也许一辈子也改不了,但主观上改,总比听其自然或是放纵(即所谓indu1ging)好。你说对吗?弥拉与我们通信近来少得多,我们不怪她,但那也是她道义上感情上的一种责任。我们原谅她是一回事,你不从旁提醒她可就不合理,不尽你督促之责了。做人是整体的,对我们经常写信也表示她对人生对家庭的态度。你别误会,我再说一遍,别误会我们嗔怪她,而是为了她太年轻,需要养成一个好作风,处理实际事务的严格的态度;以上的话主要是为她好,而不是仅仅为我们多得一些你们消息的快乐。可是千万注意,和她提到给我们写信的时候,说话要和软,否则反而会影响她与我们的感情。翁姑与媳妇的关系与父母子女的关系大不相同,你慢慢会咂摸到,所以处理要非常细致。
最近几次来信,你对我们托办的事多半有交代,我很高兴。你终于在实际生活方面也成熟起来了,表示你有头有尾,责任感更强了。你的录音机迄未置办,我很诧异;照理你布置新居时,应与床铺在预算表上占同样重要的地位。在我想来,少一二条地毯倒没关系,少一架好的录音机却太不明智。足见你们俩仍太年轻,分不出轻重缓急。但愿你去美洲回来就有能力置办!
我早料到你读了《论希腊雕塑》以后的兴奋。那样的时代是一去不复返的了,正如一个人从童年到少年那个天真可爱的阶段一样,也如同我们的先秦时代、两晋六朝一样。近来常翻阅《世说新语》(正在寻一部铅印而篇幅不太笨重的预备寄你),觉得那时的风流文采既有点儿近古希腊,也有点儿像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但那种高远、恬淡、素雅的意味仍然不同于西方文化史上的任何一个时期。人真是奇怪的动物,文明的时候会那么文明,谈玄说理会那么隽永,野蛮的时候又同野兽毫无分别,甚至更残酷。奇怪的是这两个极端就表现在同一批人同一时代的人身上。两晋六朝多少野心家,想夺天下、称孤道寡的人,坐下来清谈竟是深通老庄与佛教哲学的哲人!
亨特尔的神剧固然追求异教精神,但他毕竟不是纪元前四五世纪的希腊人,他的作品只是十八世纪一个意大利化的日耳曼人向往古希腊文化的表现。便是《赛米里》吧,口吻仍不免带点儿浮夸(pompous)。这不是亨特尔个人之过,而是民族与时代之不同,绝对勉强不来的。将来你有空闲的时候(我想再过三五年,你音乐会一定可大大减少,多一些从各方面晋修的时间),读凡部英译的柏拉图、塞诺封一类的作品,你对希腊文化可有更多更深的体会。再不然你一朝去雅典,尽管山陵剥落(如丹纳书中所说)面目全非,但是那种天光水色(我只能从亲自见过的罗马和那不勒斯的天光水色去想像),以及巴德农神庙的废墟,一定会给你强烈的激动,狂喜,非言语所能形容,好比四五十年以前邓肯在已德农废墟上光着脚不由自主的跳起舞来。(《邓肯(Duncun)自传》,倘在旧书店中看到,可买来一读。)真正体会古文化,除了从小“泡”过来之外,只有接触那古文化的遗物。我所以不断寄吾国的艺术复制品给你,一方面是满足你思念故国,缅怀我们古老文化的饥渴,一方面也想用具体事物来影响弥拉。从文化上、艺术上认识而爱好异国,才是真正认识和爱好一个异国;而且我认为也是加强你们俩精神契合的最可靠的链锁。
石刻画你喜欢吗?是否感觉到那是真正汉族的艺术品,不像敦煌壁画云岗石刻有外来因素。我觉得光是那种宽袍大袖、简洁有力的线条、浑合的轮廓、古朴的屋字车辆、强劲雄壮的马匹,已使我看了怦然心动,神游于二千年以前的天地中去了。(装了框子看更有效果。)
几个月来做翻译巴尔扎克《幻灭》三部曲的准备工作,七百五十余页原文,共有一千一百余生字。发个狠每天温三百至四百生字,大有好处。正如你后悔不早开始把萧邦的Etudes[练习曲]作为每天的日课,我也后悔不早开始记生字的苦功。否则这部书的生字至多只有二三百。倘有钱伯怕那种记忆力,生字可减至数十。天资不足,只能用苦功补足。我虽到了这年纪,身体挺坏,这种苦功还是愿意下的。
你对Michelangeli[弥盖朗琪利]的观感大有不同,足见你六年来的进步与成熟。同时,“曾经沧海艰为水”,“登东山而小鲁,登泰山而小天下”,也是你意见大变的原因。伦敦毕竟是国际性的乐坛,你这两年半的逗留不是没有收获的。
最近在美国的《旅行家杂志》(NationaI Geographic)上读到一篇英国人写的爱尔兰游记,文字很长,图片很多。他是三十年中第二次去周游全岛,结论是:“什么是爱尔兰最有意思的东西?——是爱尔兰人。”这句话与你在杜伯林匆匆一过的印象完全相同。
吃过晚饭,又读了一遍(第三遍)来信。你自己说写得乱七八糟,其实并不。你有的是真情实感,真正和真实的观察,分析,判断,便是杂乱也乱不到哪里去。中文也并未退步:你爸爸最挑剔文字,我说不退步你可相信是真的不退步。而你那股热情和正义感不知不觉洋溢于字里行间,教我看了安慰,兴奋……有些段落好像是我十几年来和你说的话的回声……你没有辜负园丁!
老好人往往太迁就,迁就世俗,迁就偏狭的家庭愿望,迁就自己内心中不大高明的因素;不幸真理和艺术需要高度的原则性和永不妥协的良心。物质的幸运也常常毁坏艺术家。可见艺术永远离不开道德——广义的道德,包括正直,刚强,斗争(和自己的斗争以及和社会的斗争),毅力,意志,信仰……
的确,中国优秀传统的人生哲学,很少西方人能接受,更不用说实践了。比如“富贵于我如浮云”在你我是一条极崇高极可羡的理想准则,但像巴尔扎克笔下的那些人物,正好把富贵作为人生最重要的,甚至是唯一的目标。他们那股向上爬,求成功的蛮劲与狂热,我个人简直觉得难以理解。也许是气质不同,并非多数中国人全是那么淡泊。我们不能把自己人太理想化。
你提到英国人的抑制(inhibition)其实正表示他们旷野强焊的程度,不能不深自敛抑,一旦决堤而出,就是莎士比亚笔下的那些人物,如麦克白斯、奥赛罗等等,岂不wild[狂放]到极点?
Bath[巴斯]在欧洲亦是鼎鼎大名的风景区和温泉疗养地,无怪你觉得是英国最美的城市。看了你寄来的节目,其中几张风景使我回想起我住过的法国内地古城:那种古色古香,那种幽静与悠闲,至今常在梦寐间出现。——说到这里,希望你七月去维也纳,百忙中买一些美丽的风景片给我。爸爸坐井观天,让我从纸面上也接触一下贝多芬、莫扎特、舒伯特住过的名城!
“After reading that, I found my conviction that Handel’s music, specially his oratorio is the nearest to the Greek spirit in music 更加强了。His optimism, his radiant poetry, which is as simpleas one can imagine but never vulgar, this directness and frankness, his pride, his majesty and his almost Physical ecstasy. I think that is why when an English chorus sings“Hallelujah”they suddenly become so wild, taking off completely their usual English inhibition, because at that moment they experience something really thrilling, something like ecstasy,.”
“读了丹纳的文章,我更相信过去的看法不错:亨特 尔的音乐,尤其神剧,是音乐中最接近希腊精神的东西。他有那种乐天的倾向,豪华的诗意,同时亦极尽朴素,而且从来不流于庸俗,他表现率直,坦白,又高傲又堂皇,差不多在生理上到达一种狂喜与忘我的境界。也许就因为此,英国合唱队唱Hallelujah[哈利路亚]①的时候,会突然变得豪放,把平时那种英国人的抑制完全摆脱干净,因为他们那时有一种真正激动心弦,类似出神的感觉。”为了帮助你的中文,我把你信中一段英文代你用中文写出。你看看是否与你原意有距离。ecstasy[狂喜与忘我境界]一字涵义不一,我不能老是用出神二字来翻译。——像这样不打草稿随手翻译,在我还是破题儿第一遭。
提醒你一句:信中把“自以为是”写作“自已为是”,此是笔误,但也得提一下。
① 哈利路亚,希伯来文,原意为“赞美上帝之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