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与中国民间传统文化的冲突
更为麻烦的是,天主教的部分教义和传统中国的一些固有信仰是存在冲突的。第一,天主教禁绝偶像崇拜,它绝对排斥偶像。但其实据我个人发现,在欧洲一些传统的天主教国家,比如波兰、法国等地,并不会让人觉得它强烈地反偶像崇拜,因为教堂里有大量的壁画都是以圣母、圣父为题材的,那不就是偶像吗?它不像新教教堂那样,什么都没有。后来传教士东来,他们的规矩就是,我所在教区里可以有我崇拜的偶像,但我决不允许有其他的偶像存在。天主教教堂里面那些壁画多是宗教题材,末日审判、升天、三王朝拜、耶稣降生等,都是这一类的。而中国人特别喜欢的,比如观音、碧霞元君、送子娘娘等,这些全都要禁绝。传教士不允许教民还对这些偶像存在幻想。
第二,天主教从反偶像崇拜出发,动摇乃至否定了中国的祖先信仰。在中国,拜祖先是比拜神灵更重要的活动,这一风气在农村特别盛行,村庄中的主干道上肯定修建着这个村大姓家族的宗祠。其他的庙,无论其香火有多盛,也只能修到一般的辅路旁或者村庄的边边角角里,不可能修到主干道上。祖先崇拜大于神灵崇拜是我们民族的一个特色。我们似乎也不认为祖先就是偶像,宗祠里都是一些牌位,但我们其实很难将祭祖和搞偶像崇拜划清界限。首先,在宗祠里,一些先辈的大人物可能都是有画像的。其次,有些姓的祖先本来就有神灵色彩,比如关姓,关云长就是神,姓刘的刘备也是神,张飞、岳飞等到后来都成了神。虽然一般认为,我们的祭祖不是搞偶像崇拜,但在天主教这种排他性很强的宗教面前,祭祖就是搞偶像崇拜。
第三,中国民间一些习俗和地域性风俗也与天主教的主张产生了矛盾。比如说男女授受不亲,这一条从根本来讲只是一种士大夫群体中的礼仪规范,也只有他们才有资格这么做,因为他们有那么大的房子可以间隔,而且也没有很多实体性的工作要做。小户人家平时都要下地劳作,房子也小,怎么可能做得到间隔男女呢?所谓女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其实都是讲大家闺秀的,农民家没有大门二门的,就一扇门而已,所以,这种习俗在农村实际上是很难做到的。但是不能否认,异性男女平时虽然也能在一起劳作,也可能到集市上赶集时遇见,但如果把他们放到一间屋子里,当时一般的人仍然会有戒心、有忌讳的。可教会怎么可能避得开这些事呢?做弥撒时需要把大家聚合到一起,也不可能按性别分殊,男女各坐一间屋子。这些问题后来逐渐成为导致民教冲突的起因。
先就偶像崇拜而言。入了教以后,祭祖怎么办?是不是教民以后就不能参加宗族的祭祖?如果不参加就很麻烦。虽然天主教有自己的严密组织,但它毕竟不是一个中国土生土长的生活性组织,它只是在中国老百姓以往的生活圈外又附上的一块儿。所以,教民在农村仍然附属于自己原有的宗族,有自己正常的生活圈子,那现在入教了,他们到底参不参加祭祖,拜不拜祖宗呢?这是个大问题,若是不拜,可能就会被宗族的族长开除。对于中国人而言,从宗族内除名无疑断绝了他的所有血缘联系,这是非常严重的问题。
第二个是关于多元信仰的问题。过去农村比较多的娱乐活动就是演戏,不过,至少从名义上说,这些戏都是演给那些神灵或祖宗牌位看的。宗祠里一般都有戏台,戏台一般搭在宗祠前头,北面是那些牌位,戏台就在南面,从形式上来说,演戏是给祖宗看的;第二种方式是在庙会上,庙的一边是泥胎神像,一边就是戏台,这里演戏是给神灵看。也就是说,演戏名义上是给那些不存在的物质看的,但实际上大家都心知肚明,戏是演给现在活着的人看的。这些活人看戏其实都属于蹭戏,但尽管是蹭戏,来看戏的人都得交钱,这就是所谓的凑戏份子,当时不流行买票。这种传统到现在一些地方还有,村里演戏,大伙凑钱。按道理说,教会对此宽容一点无所谓,当时农村老百姓也没什么娱乐活动,一年到头就这么一点儿活动,让教民参加其实也并无不可,但教会就坚决反对:若是在宗祠前演戏,那就是给祖先看,是祖先崇拜;在庙会里演戏,那是给各路神仙看,那更是多神崇拜啊!所以教会不允许信教群众参加这些活动。但你们想想,这些信徒能够完全遵守吗?可能家长还能遵守,但那些孩子能遵守吗?根本不可能的。
天主教后来跟总理衙门进行交涉,争取了一项特权,就是农村求神演戏的时候,信教的群众可以不出戏份儿。我们现在还不太清楚,为什么天主教要为教民争取这样的权益。不过,教民不出戏份还想看戏,这就在无形中加剧了普通百姓和教民之间的隔阂和矛盾。一开始,大伙儿可能还只是给你一个白眼什么的,不至于产生什么大的纷争,乡里乡亲的嘛。但有的时候求神演戏有很强的功利性目的,比如求雨。天旱了就要请戏班子来给龙王演戏,大家也都会跑过来蹭戏。演完之后不下雨还好说,但根据史书记载,常常戏演完就下雨了。现在我们的科学解释肯定认为这是赶巧了,但当时人不会这么看的。[注] 他们是这么想的:我们找来了戏班子,出了戏份子,然后给龙王演了戏,所以雨才能求下来。但那雨肯定也润泽了那些没出戏份子的教民家的地,而不是只下在出了戏份子的百姓家的地里。在这个时候,普通老百姓就会有很大怨气了,认为这个便宜教民占大了。仅仅蹭戏还好,但这一场雨该有多值钱啊。这一原因往往也会激化某些冲突。
还有就是习俗和风俗等问题。一堆男女一直在一间密闭的屋子里活动,老百姓对此的想象力是很丰富的。教民会说他们在念经、谈体会、过组织生活,但老百姓肯定不这么认为,什么组织生活,肯定就是乱搞男女关系。天主教的七项圣事中有一项是告解,就是密室忏悔。做告解是不分男女的,一个传教士(一般是男的)在里面,男信徒可以去忏悔,女信徒也可以去。男的还好说,女的进去后,小黑屋一关,你想想看,这种事在中国传统社会能激发起人们多么丰富的联想。当时,性意识是被高度压抑的,所以老百姓的想象力进入了另一个极端,在有关性的联想上有很强的跃进能力。就像鲁迅先生说的那样,“一见短袖子,立刻想到白胳膊,立刻想到全裸体,立刻想到生殖器,立刻想到性交,立刻想到杂交,立刻想到私生子。中国人的想象惟在这一层能够如此跃进”[注] 。
所以当时很多人都猜测天主教教徒在教堂里乱伦、群交。即使就现代人看,这种派对也只有很前卫的人才做得出来,但当时人们都认为天主教天天举行这种派对,这就很麻烦了。如果某两户人家订了娃娃亲,但是正式娶亲时突然发现女方家里居然已经信教了,这时男方娶不娶呢?不娶的话,家里花的那么多钱估计就要打水漂了,过去娶媳妇是很花钱的,就跟买媳妇差不多;但要说娶吧,一想起老婆是信教的,天天去教堂,一听就像是主动给自己戴绿帽子一样,这就会让人很崩溃啊。而这种冲突在当时是很常见的。
此外,虽然天主教的教义具有很强的排他性,但它也带来了一些新东西,比如办了一些学校,引进了许多先进仪器,教会通过这些来对乡民们普及知识和思想。这事儿尤其让地方的士人和乡绅觉得痛苦,因为他们原本可以垄断这些知识,在以前,老百姓都会听他们的,没人会来挑战或质疑他们对儒家道德伦理这一套赖以安身立命的经典的解释。但现在来了另一批人,他们所讲的道理跟你讲的不一样,虽然老百姓可能觉得无所谓——老百姓还真不见得会在意这些变化——但是士绅们发现,天主教讲的内容与他们不同,却也很有道理。这就让他们很难受,因为以前只有他们才有资格垄断对乡民的教化作用,知识是由他们这一批人来主持传播的,现在有人意图取代他们的位置,他们能不急吗?
其实,当时虽然有很多中国人信教,但这并不说明他们真的懂了许多的基督教教义,《圣经》他们大多也没看过。但是,天主教为他们生活的某些方面的确带来了实效。比如天主教的传教士大多也同时是医生,他们能治病,那个时候有些病中医治不好,但西医可以治。治好了村民的病,可能他们就会信教了。有时候还会出现整村人一起受洗的情形,这一般是因为这个村几个著名的乡绅或者宗族族长得病了,中医治不好,奄奄一息,家人没办法,病急乱投医,就想到让西医治一下。当时西医刚来华,传播还不广,有些中医难以解决的问题还真的被西医解决了。甚至有很多传教士留下记载,说中国人很神,有时候传教士在给中国人做手术时,都没有用什么消毒的药水,划开病人的肚子后,就用很简易的工具把坏死的器官什么的处理掉,然后缝上,结果还真好了,而且还没感染,的确够神奇的。我们现在常常听到的说法是,西医治不好的破烂病,让中医治,可能中医一治就能治好了,那是因为现在是西医当家。当时还是中医当家,所以西医来了以后,常常会出现“神迹”。而只要村里的乡绅或者族长受洗了,全村人可能就会跟着信,成为一个教民村。
除此以外,当时的天主教还能够驱魔。现在的天主教仍有这一功能,梵蒂冈等地的一些神学院还在教授驱魔的一整套技术。中国农村当时经常有(其实现在也有)这样的事,就是一个孩子突然中邪了。过去巫医不分,土医生也可以弄点小偏方捉个鬼,有时候就能把人治好。但也有时候就不灵了,这时只有求助于天主教教士了。那些人念念经,驱驱邪,有时候还真能把人治好,这种事情现在也有,至于说为什么,到现在也搞不清楚。如果天主教能够在这些方面让民众信服,民众也可能会信教的。
本来这些老百姓信教并不是因为虔诚的宗教信心,但是入教以后,天主教教士会对信徒进行洗脑,比如说我们的主是最大的,以前的信仰都不能算数,等等。于是慢慢地,就会有人从信观音发展到信圣母,但是他们头脑中对圣母的印象可能还是原来那个观音的形象。我看到了很多记载这类事情的材料,许多信徒都说梦见过圣母,但他们梦醒后描述述出来的形象是白衣观音,他心里觉得这就是圣母。这样就会形成潜在的冲突。也就是说,这种本土宗教信仰和外来宗教在教民身上也存在内在紧张。
在清代中期,因为持续的干旱,祈雨甚至都变成了一项国家政治事业。参见吴十洲:《帝国之雩:十八世纪中国的干旱与祈雨》,北京:紫禁城出版社,2010。
参见鲁迅:《而已集·小杂感》。